即使是初衷良善的好政策,倘若不接地气,政策的内容设计不能迎合学生需求,也可能流于形式。
■郭立场
临近年底,在一些地方,没找到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了申领临时补贴的时候。据媒体报道,这种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失业补贴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并且在不同地区执行的标准也不一样。
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规模持续增加,就业形势严峻复杂,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国家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2004年出台“允许大学生进行失业登记,特别困难的大学生还可领取失业救济金”政策。继国家政策之后,各地也纷纷出台了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吊诡的是,大学生就业补贴“藏在深闺”,知之者甚少,领取者更少。不只是学生不知晓政策,很多高校就业中心的老师对大学生失业临时生活补贴政策也一知半解,而负责失业登记、补贴核发的各级人社部门亦未尽到周知责任。
据了解,由于覆盖范围有限、申请程序繁琐等原因,失业大学生中仅有很小一部分人享受了救济,不愿意申请的人大多是因为“不了解政策”、“申请手续麻烦”或“碍于面子,觉得是件不光彩的事”。也由于各地出台的政策不同,执行标准不同,发放金额不同,全国发放的补贴金额和享受人数难以统计和监管,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着不少漏洞,并未发挥政策的正面效应,既损害了政策的公信力,也增加了社会上的不信任感。不难看出,即使是初衷良善的好政策,倘若不接地气,相关部门之间协同管理出现缺位现象,学校的就业指导服务不能到位,政策的内容设计不能贴合学生需求,也可能导致社会的不信任或不配合从而流于形式。
作为一种“兜底”制度,大学生失业临时补贴政策的进步意义在于,国家给予没有交过失业保险费的大学生一定的补助,对失业人群的保障更为周全。政策的生命在于落实到位,倘若任由大学生就业补贴“养在深闺”,势必会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甚至被挪用,背离政策的初衷。当下最紧迫的问题是,如何进行顶层设计,增强政策的可行性,打破各自为政的乱象,明确此项政策的受益群体及监管问责机制,确保失业大学生更公平受益。长远来看,则是要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将失业补贴制度化、常态化,加大财政对失业大学生的补贴和转移性支付,完善政策宣传、申领程序、发放办法和监督管理,打通政策落实“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真正把中央的关怀及时送到毕业生的心坎上。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说到“授人以鱼”,通过发放失业临时补贴解决失业大学生的一时之困固然重要,但“输血”往往代替不了“造血”,只能帮一时之难。至于“授人以渔”,在“输血”的同时注重“造血”,通过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强化就业指导服务,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方能从源头上解决毕业生就业难题。作为毕业生个人,在失业阶段不妨积极了解国家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用好用足政策,积极寻找发展机会。(作者系河南省信阳师院招生就业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