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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谋划 扎实推进 ——2019年浙江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

网友投稿  2019-01-28 08:08:08  互联网

图为2019年全省教育系统工作会议现场。( 邵焕荣 摄) 我省高等教育事业近年来实现了快速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12%,内涵建设扎实推进。我省高校在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接下来,我省还将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图为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化身“小青荷”展示青春风采。
(本报通讯员 胡元勇 摄) 2018年,我省在庆元开展全省农村学前教育补短板改革试点工作,下大力气补齐学前教育短板,近一年来,庆元学前教育提升很快。图为在新开办的庆元县竹口镇中心幼儿园新窑村教学点,教师带着孩子快乐游戏。(本报通讯员 吴长久 供图)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关键一年。

在近日召开的2019年全省教育系统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根芳作工作报告。回顾40年改革开放的历程,陈根芳指出,我省教育系统砥砺前行、发奋图强,教育事业开启了新篇章,实现了大跨越,走进了新时代。从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跃居全国前列,并正在迈向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这些成就,是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的,是在一代代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艰苦奋斗下取得的,是在全社会重视、支持教育的大环境下取得的。接下来,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一条主线: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作为全年工作主线,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省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头脑,引导全社会全面落实“九个坚持”的要求。开好全省教育大会,推动出台《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浙江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进一步明确浙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举措。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召开教育大会,切实把教育理念、教育行动统一到党的教育方针上来,把“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教育定位转化为优先发展的实际行动。继续组织好对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不断坚定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教育工作目标。

补强立德树人薄弱环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和教育体系。深入实施“立德铸魂”工程,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项目试点。继续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强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推广“课程思政”工作试点经验。积极创造条件、营造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劳动教育,让学生在劳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强化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在各学科教育中渗透劳动情感、劳动态度、劳动观念的培养,增强实践、实验和实训环节。落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要求,丰富综合实践活动,推进校内劳动常态化、家庭劳动经常化、社会实践多样化。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广泛组织学生学工学农,将劳动教育表现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在中小学探索技术教育、工程启蒙教育课程建设,推动劳动与技术课程的改造升级。在职业院校加强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大力倡导和培养工匠精神。加强对教材、课程的建设和管理,构建与人才培养体系和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材体系,规范教材的建设、选用、审定和管理机制,发挥教材在立德树人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落实体育、美育的课程要求,不断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素养和审美素养。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建设,开发校园育人功能,完善学校育人环境。充分发挥浙江教育政务新媒体联盟在宣传正确教育理念方面的作用,做大做强教育主流思想舆论阵地。

高等教育:

全面实施高教强省战略

把组织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作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投入更多资源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意见》。优化省域高等教育资源空间布局,完善高校分类管理、分类发展办法。引导高校科学制定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下决心调减一批学科专业,优化高校专业结构。鼓励和支持高校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加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推进专业认证。加大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流学科”建设的投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扶优扶特扶强人文社科类学科建设。着力推进建设一批大科学装置、大工程中心、国家及省重点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重点智库。加大高水平大学引进力度,争取2019年有5个以上合作项目成功落地。支持部分重点建设高校拓展新校区,扩大存量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深化应用型高校和重点暨优质高职校建设。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资源整合,条件成熟的实行合并办学或紧密型合作办学。建立并实施省内高校对口合作援助机制。提高高校生均基准定额标准。深化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遴选若干重点建设高校开展全面放权试点。

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体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提升本科生培养质量。调整优化高校本科专业,发展优势特色专业、交叉融合专业和民生急需专业,改造传统专业,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加强本科课程建设,优化课程体系,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广度,减少“水课”,增加“金课”。推广小班化教学,到2020年本科小班化教学比例不低于70%。规范学业管理,加强学习过程考核,严肃考试评价,严格毕业标准。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落实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加大对本科教学优秀教师的奖励表彰力度。探索完善学分制,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健全辅修专业制度。实施“游学计划”,鼓励本科生通过跨校学习获得学习经历和专业学分。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完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建设。2019年开始将本科高校校长教学述职调整为本科教育述职,全面考察本科教育水平提升情况。

不断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把产教融合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的全方位融合,为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统筹优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布局结构,完善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扩大校企合作范畴,鼓励企业多形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新设专业原则上应有相关行业企业参与,鼓励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实验实训基地和创新实践基地。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广“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的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扩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规模,并重点向各产业集聚区推广建设。积极组织高校服务数字经济和科创大平台建设。

培育实施高等教育“五十百亿”工程。引导高校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企业。适应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数字经济需求,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规划。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对于产业、行业的拉动和支撑作用,利用高校的学科专业和人才优势引领、培育、支撑一批5亿元、10亿元、100亿元产值的产业或企业。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的学科专业,省给予相应的重点扶持。

基础教育:

维护良好生态,实现协调发展

基础教育量大面广,关涉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群众切肤之痛。要切实维护基础教育的良好生态,更加关注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满足不同群体的教育需求。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关系千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我省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重点是加大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全面落实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推动落实第三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浙江省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争取2020年公办园覆盖面超过50%。督促各地把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并实施。2019年新建(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200所。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向优质普惠方向发展。探索弱势群体优先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的办法。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目标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着力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的问题;教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适应新型城镇化和人口集聚的趋势,优化城镇中小学布局规划和建设,扩大学位供给,巩固消除城镇“大班额”成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信息化建设,扩大城乡学校共同体和集团化办学覆盖面;办好小规模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跨区域的教育教学体系,推广城乡学校“同步课堂”建设,努力用新技术缩小区域教育差距、城乡数字鸿沟,提升农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下大力气加强初中教育,实施薄弱初中质量提升计划,支持一批初中学校完善教育技术装备,深化教育管理与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学研究与施教能力。

推动高中段教育协调特色发展。开展普通高中分类办学试点,逐步形成科技、人文、艺术、语言、综合等学科见长的不同类型特色高中,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高质量选修课程。深化中职教育教学改革,通过课程共享推进普职融通,着力提升中职学生的综合素养尤其是职业素养。

推动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延长残障儿童受教育年限,确保到2022年学前和高中段入学率分别达到90%和85%。落实个别化教育,持续推进随班就读和卫星班工作。

扶持并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既要大力扶持,又要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对扩大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教育的作用,同时防止其对良好教育生态的冲击。推动落实我省民办教育“1+7”文件的政策和要求,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扶持发展。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行为和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教育教学行为、教师管理行为,让民办教育在法治的框架内充分发展、协调发展。

教师队伍:

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也是推动教育发展的第一动力。振兴教育必先振兴教师,优先发展教育也必须优先建设教师队伍。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把队伍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基础性位置。各地各学校都要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努力把全省63万名教师的心凝聚起来,把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

保障和提高教师待遇。我们已经在研究中小学教师收入与公务员平均收入的比较口径,推动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与当地公务员待遇联动调整的机制,努力保障和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各地要积极争取、多方呼吁,采取务实有力的措施,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政策,让他们在岗位上有幸福感、在事业上有成就感、在社会上有荣誉感、在生活上有获得感、在收入上有自豪感,从而真正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书育人的职责上来。要通过提高待遇,让教师成为令人艳羡的职业,吸引最优秀的人去教出更优秀的孩子。

狠抓师德师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对教师提出高标准、严要求,是天经地义的,既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对民族负责。”去年11月,教育部出台了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就师德师风建设明确了底线和红线。要把师德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引导广大教师真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塑造“清正教风”,把清廉教育和清廉学校建设的要求贯穿到教书育人的全过程,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的楷模。研究制订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严肃举报受理和违规查处,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教师道德风尚。

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启动实施教师教育攀登计划。积极推进实施以“三位一体”招生为主要方式的师范专业招录制度。继续面向山区、海岛及偏远乡村地区及有特殊需要的专业或领域实施定向招生培养办法。开展六年制双学科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探索。积极争取扩大教育硕士培养规模。扎实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启动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加强中小学教科研队伍建设。

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完善中小学校岗位结构调整方案,适当提高小学和幼儿园高级岗位比例。协调有关部门创新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办法,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与教师交流制度的衔接。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进一步健全外籍和港澳台籍教师资格认证办法。深化教师培训学分制改革,逐步扩大校本培训比例。加强对幼儿园园长、乡村幼儿园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和特殊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

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育工程。深入实施好“浙江省高校海外英才集聚计划”“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等三大计划。全年争取引进500名以上高端海归人才。加大在职教师海外研修力度;大力推进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等项目。加强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培训,大力提升高校教师的“师范素养”。继续落实高校青年教师助讲制度。继续实施“本科高校访问学者”和“高职高专院校访问工程师”计划。

教育改革:

坚持不懈进行到底

改革过去是、今后仍然是浙江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坚持不懈地把教育改革进行到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努力以改革完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各级各类学校按教育规律办学治校、按人才成长规律教书育人。深化学前教育课程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消除“小学化”和“看管式”两种倾向。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继续倡导“轻负高质”课堂教学,扩大STEM教育试点范围,大力推进作业改革。全面实施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推动普通高中继续完善基于学生选择的“走班选课”制度。推行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完善现行中高职一体化招生培养制度设计,进一步加强中高职衔接,深化中职与应用型本科衔接的人才培养试点,推进混合所有制等产教融合二级学院改革试点。继续实施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计划,努力通过教学改革促进学习革命。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承办好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加快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推动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与非学历培训的衔接。

深化评价制度改革。坚决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倡导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的质量观、全面的成才观。对政府,开展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以此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修订《浙江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并实施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引导各地对标查补薄弱环节,创建全面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加快10个基础教育重点县“脱帽”并加快向教育基本现代化迈进。加快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步伐,争取2020年20个左右县(市、区)创建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2022年50%以上的县(市、区)创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对学校,制订《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创建一批现代化学校,切实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的导向。坚决制止和查处学校之间、地区之间无序抢生源、挖名师的行为。对学生,修订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努力改变简单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对教师,改革完善教师分类评价机制,更加重视对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的评价与考核,逐步把课堂教学质量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的最重要依据。鼓励教师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建立科研反哺教学的长效机制。完善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业绩的考核,强化服务区域经济需求和注重实际贡献的评价导向。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保持高考综合改革的定力,稳步推进深化高考改革试点;在深入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调研基础上,提出完善高考改革方案的对策思路。探索建立中职、高职(专科)、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分阶段有机衔接、上下贯通的应用型人才招录体系。全面推进深化中考改革,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全面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不低于60%的比例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要求,并向农村初中和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倾斜。探索中职学校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职业倾向测试的录取方式。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规范小学入学、“小升初”招生办法,公办小学按学区进行划片招生,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双学区招生;逐步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民办小学、初中原则上在审批区域内,采取自主报名、随机摇号、面谈或体能测试等方式进行招生。

继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与协作。增加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吸引更多外国留学生来我省高校接受学历教育。搭建中外人文交流平台,培育和打造若干个具有鲜明特色的浙江教育对外开放品牌项目。深化“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努力将其办成国家级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进一步做实做深“千校结好”学校,丰富和拓展双向交流活动。组织好“‘安吉游戏’国际行”,实施“安吉游戏”国际推广计划。推动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设“丝路学院”。积极参与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长三角教育资源的共享交流和协作发展。完善教育部与浙江省政府的部省会商工作机制,推动落实重大教育改革发展和协作事项。

加强教育标准化建设。按照管业务必须管标准的要求,完善教育标准体系,及时将标准类政策文件转化为教育标准。加快制定、修订学校设置和建设标准、教育装备标准、教育信息化标准、教师队伍建设标准、学校运行和管理标准、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课程标准、教育督导标准、语言文字标准等重点领域标准,用标准引领和推进教育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推进教育信息化。把信息化作为全面引领和推动教育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加快数字教育建设,努力用现代信息技术变革传统教育。实施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的“精准教学、精准学习”试点,努力提高教学效率和学习效能。完善“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建设,扩大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范围,构建数字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加快教育治理方式的数字化转型,建设好教育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教育业务管理应用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资源平台和教育大数据仓,尽快搭建“数字教育”的“四梁八柱”。

关键实事:

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攻坚克难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要出台我省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综合施策逐步扭转近视高发且逐年上升的势头。联合卫生部门全面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调查,建立常态数据。与各地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近视防控责任,确保实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阶段性目标。发挥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指导中心的作用,倡导科学用眼、实施科学防控。积极推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广泛开展阳光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运动时间。积极推进国家级校园足球试点省份建设工作。

全面实施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全省范围有托管服务刚性需求学生的小学都要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工作。

减轻学校和教师的非教学负担。在全面梳理调研的基础上,清理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和“小手拉大手”活动,精减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和环节,杜绝各类商业App进入校园,减轻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师的非教学工作负担。

多渠道解决归国人才子女入学。加强宏观规划,统筹建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优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遴选若干学校开展试点,引进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为归国人员子女提供既有中国特色又有世界水准的基础教育服务。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制订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健全民办学校与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分类整治、分类规范要求,规范校外教育培训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外学业负担。

努力解决青年教师住房问题。按照促进住房供给主体多元化的要求,研究教师住房保障政策,推动各地妥善解决人才住房。运用好“允许高校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的政策,推动有关高校开展试点。完成省高校人才公共租赁房(下沙)项目建设并按时交付使用。

党的建设: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推动建立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扎实开展教育系统“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制订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高校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精准科学地选优配强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大力加强学校年轻干部的发现、培养和使用。加大对高校中青年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深化教育系统“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高校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加大在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标准,推动把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和中小学校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体系。深化高校二级学院(系)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试点、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实施“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四大工程,建设清廉教育体系。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承担起清廉学校建设的主体责任。梳理编制办学行为“小微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要求。规范中小学学区划分和招生入学行为。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高校招投标管理、完善省属高校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高校继续教育合作办学、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的管理。用好审计手段,健全内部控制。出台改革容错正面清单和不作为不担当负面清单,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加强依法治校。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信息公开等机制,大力培育校园法治文化,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教育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强化督学督政力度,探索对高等教育进行督导的机制、办法。

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深入实施《浙江省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逐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常态化管理,推行学校一日常规,实行清单化管理,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溺水、消防、交通、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卫生健康部门合作建立完善心理危机的转介机制,新建200个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争取20%的中小学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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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星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