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1997年,浙江省开始试行幼儿园园长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自2000年起,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在全省全面实行。2014年,浙江省又在幼儿教师持证率上出“重拳”,包括加大培训,帮助有条件的在职人员通过国家幼儿教师资格考试;严把进口关,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新招聘教师必须拥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考核推进,将提高幼儿教师持证率列入年度教育业绩考核指标。据统计,全省幼儿教师持证率从2013年的65%提高至2017年的95%。
●依法统一办园标准
2008年,浙江省教育厅制定并下发《浙江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试行)》,要求各地做好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对民办幼儿园的重新审核工作。由此,各地开始对各类幼儿园实施准入审批和等级评定,并落实升等奖励、按级收费、民办幼儿园生均教育费资助等扶持政策,激励各类幼儿园自主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2014年,省教育厅出台了修订后的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标准,并启动分级评估和认定发证工作。到2016年年底,全省等级园增加了1609所。
●整治无证园
2008年,象山县打响了无证园整治战的“第一枪”,通过6年时间关停了57所无证园,同时有12所无证园被改造成“放心园”。2014年年底,浙江省正式下文要求启动整治无证园,全省各地因地制宜想法子、给政策。如温州制订“百日攻坚”计划,按照“整改审批一批、规范改造一批、取缔停办一批、规划新建一批”的原则,实现了辖区内“零无证”;绍兴市上虞区财政拨出专项经费,对停办取缔无证园给予补助;遂昌县向全社会公告各幼儿园教师持证情况,让社会和家长知晓幼儿园的办园水平,断绝无证园生源……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共整治无证幼儿园1700多所。
●推进普惠园建设
2015年,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各地从实际出发,均制定出台了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实施办法,对申报对象、认定程序、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方案》,对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等方面的支持。
●“安吉游戏”
10多年来,安吉幼教人进行了一场“把游戏权利还给孩子”的革命。“安吉游戏”迈过了“放手让孩子玩”这道中国学前教育始终迈不过去的坎,破解了教育部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针的难题,防止了学前教育的“小学化”倾向。如今,“安吉游戏”已经走出浙江,影响世界。它被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列入学前儿童质量提升项目,在省内更是拓展出103所“安吉游戏”实践园。
●推出三年行动计划
自2011年以来,浙江省以每3年为一个行动周期,推出三轮三年行动计划。其中,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基本解决无证幼儿园问题,扩大普惠性幼儿园和等级幼儿园的覆盖面;而第三个则要求建成城乡全覆盖、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使全省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占到83%左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加强学前教育合理布局
根据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全面两孩、新的户籍制度等政策实施后人口的增长情况,省教育厅于2016年启动实施了“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调整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一方面会同省建设厅、省国土厅、省发改委联合制定印发《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在城镇重点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另一方面重视农村幼儿园网络布局建设,要求各地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示范、以村级幼儿园为基础、以标准化教学点为补充,大力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学前教育立法
2017年5月26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并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首次在法规层面明确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的基本方向,突破了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回应了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的颁布在浙江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我省学前教育工作迈上了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
随着浙江学前教育从量的普及为主阶段转到质的提高为主阶段,省教育厅于2017年11月发布实施《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通过幼儿园园本化课程方案的设计、开发、实施与评价,全面提升幼儿园课程质量。全省大体上按四个四分之一逐年分四批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实施工作,到2020年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课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