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入园难”“入园贵”的民生短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2-2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拉开了实施小区配套园治理惠民工程的序幕。过去20多年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出现了“应配不配,配而不建,建而不用,用而不惠”的突出问题,成为民生设施建设的短板,“入园难”“入园贵”成为各地老百姓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对城镇小区配套园开展综合整治,让小区配套幼儿园真正回归公共教育资源,深得民心、惠及民生,受到老百姓的普遍肯定。相关调查显示,91%的受访者认为“入园难”问题将得到缓解,70%的受访者建议各方面监督落实。

    长期以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都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但是落实不到位。《意见》和《通知》对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有几个突破:一是落实小区配套园的公共服务设施属性,要求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在土地保障方面,改变以往由开发商配建的方式,要求划拨建设用地,在权属上有效保障了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公共属性。二是对小区配套园的使用作出明确界定。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三是明确教育部门主体责任。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改变了以往多头管理带来的无人管理或无人能管的现象。

    专项治理涉及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不同环节,明确了不同环节需要治理的突出问题,切中要害,给出的办法有的放矢,切实可行。本次专项治理也认识到问题和矛盾的复杂性,并非政策上的“一刀切”,而是要求“一事一议”“一园一案”,拿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和操作指引,确保治理工作平稳有序、扎实有效推进。

    本次治理提出了明确的步骤,即摸底排查、全面整改和监督评估,足见政府在改善民生方面攻坚克难的决心。《通知》要求在2019年4月底前,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于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幼儿园,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幼儿园,以及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幼儿园分别在6月底、9月底和12月底完成整改;对各地自查、摸排、整改等环节加强督导、监督和评估。专项治理工作建立跨部门的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的设立从体制上为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专项治理也要求公开透明,向社会公布治理方案、整改措施和治理结果,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在推进这项惠民工程的同时,形成普遍共识和支持。

    就学前教育供给而言,小区配套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以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让老百姓共享发展成果。此外,当下城市进入高质量发展和存量挖潜的新阶段,能够为学前教育和其他民生设施发展提供更多空间,是补齐学前教育短板的最佳时机。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凝聚共识,共同努力,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作者系南京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