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督学与学校配置不低于1∶3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10-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施剑松)《北京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近日公布,明确到2022年建成全面覆盖、管理科学、体系开放、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与首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意见》细化了强化督政、优化督学、科学实施评估监测三方面内容,提出构建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区级政府、乡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分级督导机制;健全完善市级统筹制定标准、区级为主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价的工作机制;继续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评估监测制度,健全完善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

    《意见》指出要创新教育督导模式方法,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全面推进智慧督导。建立完善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内部督导等科学高效的教育督导模式。完善督导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网上督导、云端监测。要配齐配强各级督学,进一步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督学与学校配置比例不低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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