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组建市校调委调解校园矛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12-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王阳 特约通讯员 何水元)日前,江西省新余市第三中学和渝水区水北中学2起学生意外溺亡事故引发家校纠纷。经市校调委李时洪等调解员耐心劝解和不懈努力,涉事家长认可了调解建议。

    新余市校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今年8月26日成立。市校调委以维护公平正义、化解校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依法依规开展校园矛盾纠纷调解。市校调委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主任,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任副主任。市校调委下设调解中心,聘用了8名刚从司法、检察、法院、学校安保或管理部门退休的工作人员。市校调委机构运行、人员聘用等经费在列入财政预算的教育附加费中统筹安排。成立伊始,结合实际制定了《市医(校)调委工作职责》《首问责任制》《调解员工作守则》等17项管理制度和文书。

    成立以来,市校调委的工作阻止了群体性隐患发生,探索完善了校园矛盾调处化解的新机制,教育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现了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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