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规划纲要促进民办教育创新发展座谈会举行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7-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焦新)近日,教育部召开关于贯彻教育规划纲要促进民办教育创新发展座谈会,邀请民办教育界两会代表、委员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回顾总结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三年来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交流地方、学校发展民办教育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共同研究下一步深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促进民办教育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出席并讲话。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提出,为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推动民办学校改革创新,希望国家和地方出台相关政策,加快解决制约和影响民办学校发展的法人属性、分类管理、税收优惠、教师社保等突出问题。呼吁国家设立实施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工程。

    鲁昕指出,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三年来,全国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2012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2个省(市、区)及部分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出台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政策。三年来500多亿元民间资金进入民办教育领域。可以说,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日益完善,事业发展迅速扩大,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办学质量稳步提高。

    鲁昕强调,推动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各级管理部门与民办学校要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在重视和加快完善政策的同时,更加注重推动民办学校内涵式发展。要指导和协助民办高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努力为国家培养文化底蕴深、能力素质高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高校的指导和管理,建立民办教育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为民办教育持续发展提供信息支撑和决策依据。要加强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案例总结、宣传和推广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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