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醒教育戏剧并非“儿戏”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9-08-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张晓华是台湾艺术大学研究教育戏剧的专家,她对教育戏剧定义为“运用戏剧与剧场之技巧,从事于学校课堂的一种形式”。教育戏剧以过程为导向,并不以“像不像”评价儿童的戏剧作品,而是以儿童在创作、表演过程中的情绪和情感体验为主要目的,注重培养孩子的协作、社交、想象等能力。

    需要强调的是,教育戏剧不完全等同于戏剧教育。“教育戏剧”和“戏剧教育”这两个概念,在国内曾长期被混用和错用。随着近年来教育戏剧的发展,并出于对教育戏剧学科建设的考虑,学者们才开始意识到区分教育戏剧和戏剧教育的必要性,但对于两者的具体区分并未能够达成统一。目前学界普遍接受的观点是,“戏剧教育”指专业接受戏剧知识和表演有关课程的教育教育戏剧则更注重利用戏剧的方式进行素质能力培养。

    具体区别和定义,可参考学者吴戈的说法:“戏剧教育活动是以戏剧知识、能力培养为目的的教育活动,教育活动的内容是戏剧知识和戏剧能力。但是,教育戏剧除了手段借助于戏剧方式外,教育活动的内容可以是其他任何知识、技能,往往与戏剧无关。”(本文来源于蓝鲸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