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血的红玫瑰

首页 > 美文 > 长篇故事/2019-01-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贴红玫瑰的奥迪

晚上七点二十一分,W市公安局刑警队值班室里电话铃骤然响起。是一个叫梁斌的人打来的电话,说高速公路W市出口处银河公寓305室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滴血的红玫瑰队长陈初和干警们以最快速度赶到了案发现场。

报案人梁斌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他说自己下了班,来林枫家想找林枫出去吃饭。按门铃没人应声,他顺手推了一下门,没想到门是开着的。他走进去,发现林枫倒在地上,再看林枫身下有一大摊血,便打电话报案。

被害者林枫,看样子有二十多岁,上半身都浸在血污中,身穿彩色的半袖衫和一条浅茶色短裤。

梁斌是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服务员,和林枫相识不久,两个人在一起打过几次麻将。梁斌告诉陈初,林枫二十七岁,是个流浪画家。除此之外,梁斌对林枫一无所知。

法医鉴定表明,死者被一把水果刀刺进左颈部而死,伤口极深,死亡时间大约在晚上六点到六点半之间。

陈初认为,凶手之所以能一刀将林枫送上不归路,说明凶手很可能是林枫生前比较熟悉的人。

这时,同事大梁在卫生间洗手池的排水口处发现有一支没有盖的红色口红,头朝下卡在排水口处。

一定是哪个女人不小心落在这儿的。因为口红卡住了,就没有拿走。

陈初认为这是一桩他杀案,因为像这样一个涂着指甲油的时髦青年是不可能穿得这么随便自杀的,但是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是他杀。

梁斌还告诉陈初,林枫很招女人喜欢。他来林枫家之前去理发店理发,正好从这幢公寓前经过,当时是六点十分左右,公寓楼下停着一辆乳白色的奥迪汽车。

陈初打开窗户顺着梁斌的手向下望去,果然在公路入口处有一块可以停放三辆车的空地。梁斌继续说,他路过这儿的时候天还亮着。等他理完发回来时,车已经没了。

陈初问梁斌可曾记住车号,梁斌说:“我没留意车子的牌号,不过肯定是一辆奥迪。”

这时,梁斌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那辆车给我的印象很深。因为车门和车盖上都贴着红玫瑰的贴画。”

涂口红的神秘女子

案件侦破工作迅速展开。不久,关于那辆奥迪车有了新发现。

这所公寓的一个妇女说,她在公寓门前也看到过那辆车。据她讲,六点半左右,她从窗户看到那辆车朝高速公路开去。遗憾的是她没有看见司机的模样,也没有记住车牌号。

W市艺术馆代理馆长郑继儒闻讯也赶到现场,林枫就是艺术馆的工作人员。郑继儒正巧给林枫打电话,警察告诉他林枫出事了。

郑继儒五十岁上下,他告诉陈初,林枫人不错,在绘画方面很有天赋。不过,私生活有些不检点。郑继儒说:“林枫个子高,模样也帅,再加上是独身,对女人很有吸引力。”

郑继儒提供了这样一个情况,前些日子有个叫左婷的女子常来艺术馆来找林枫。左婷住在本市,三十岁左右,和妹妹相依为命。妹妹左娜二十二岁,两个月前突然自杀身亡。据说是因为和林枫的感情纠葛。

郑继儒还说,一个星期前的傍晚,他看到一个成熟女人开车送林枫回来,两个人很亲热,手拉手地进了公寓。

陈初问郑继儒那女子开的是一辆什么车。郑继儒想了想说:“是乳白色的奥迪。我从未见过这个女人,只是无意中听到林枫叫她流苏。这女人外表挺妖艳。她嘴上涂着浓重的粉红色口红,非常刺眼。”

又是白色的奥迪!陈初想,那么这个开奥迪神秘的女子究竟是谁?

诡异的姐姐

案发当晚八点,陈初和大梁到了左婷家。左婷刚下班回家,她涂着橘色的口红,身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香水味。

陈初出示了自己的证件,并提起了左娜的死。

左婷哀伤地说:“那天早上,我发现妹妹死了。我只有那天晚上不在家。她在银行上班,和一个叫林枫的画家谈起了恋爱。我知道她曾经几次去和林枫约会。”陈初告诉左婷,今天早上林枫死了,而且有可能是他杀。

左婷听了,说:“这真是报应!不管是谁杀了他,我妹妹在天之灵也算得到安慰,杀死破坏别人幸福的坏蛋理所应当!”

陈初闻言,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问左婷今天晚上六点到六点半之间在什么地方。左婷说她七点钟之前一直在会计事务所工作,因为月末工作多,所以比平常回来得晚一些。

从事务所乘车到林枫住的公寓大约要二十分钟。如果七点钟之前她一直在事务所的话,就足以排除对左婷的怀疑了。

陈初取出一张照片递给左婷:“你记得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吗?”

左婷拿着照片端详了一会儿,最后摇了摇头。陈初把照片用手绢包好装进上衣口袋。

“我觉得这个女人有点怪!”从左婷家出来,大梁对陈初说。

又一血案

这时,陈初的手机响了起来。电话是值班室打来的,值班人员告诉陈初,刚刚接到一个叫陆星的学生报案,高速公路出口处向东延伸出的一条路上发生了一起血案。陈初看了看手表,现在是晚上八点二十分。

接到报警后,陈初和同事们再次以最快速度赶到案发现场。陆星所说的那条路通向一片不高的树林。昏暗的小路上停着一辆乳白色奥迪,车门上贴着一幅红玫瑰贴画。

一个脸色苍白的女人坐在驾驶座上,胸前满是鲜血。女人左颈处有一处伤口,一把水果刀放在副驾驶座位上。

陆星说,自己偶然发现了这辆车。陈初看了看表,现在是九点十分,陆星报案时是八点零五分,案发时间应该在七点半到八点之间。通过死者包里的驾驶证,证明她就是流苏,三十二岁。

法医检验的结论是,流苏是大出血致死,死因与林枫十分相似。

陈初还发现了一张W市到S市高速公路交费收据,是当天开具的。陈初立即让人封锁现场,让大梁去W市高速公路出口收费处了解一下情况。

一个小时后,大梁回来了。大梁说,监控录像显示,晚上七点半,是有一辆贴有红玫瑰贴画的乳白色奥迪车从收费站经过,监控录像上看得清清楚楚,当时车里只有流苏一个人。

自杀,他杀

证据显示,流苏和林枫的死之间有联系。

理由是,这两个案件案发地点相近;死亡原因相同;凶器是两把一模一样的水果刀。所不同的是,林枫是他杀,而流苏则有可能是自杀。因为车内的水果刀柄上有流苏的指纹,伤口角度也很像是自杀。还有,林枫案件中口红上的指纹是流苏的,由此推断,很可能是流苏杀害林枫后选择了自杀。

得到流苏死亡的消息,流苏父母从S市赶来。他们说三天前,流苏独自开车回家看望父母。今天流苏十点半左右离开的,说先买点东西再从S市入口上高速公路回P市。她离开的时候没有什么异常。

继续分析案情,流苏十点半离开家,再用三十分钟买东西,十一点二十分便可以进入S市入口的高速。即使途中她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休息,以每小时九十公里的速度开车,跑完S市到W市之间大约五百二十八公里的路程,在下午六点钟之前到达林枫公寓是完全可能的。之后,流苏进了林枫的家,伺机杀死了林枫。她只注意用手绢包住刀柄以防留下指纹,可手上却溅上了血,于是她来到洗手间洗手。当她从小挎包取另一条手绢擦手时,口红掉落在水池里并卡在了排水口,她试图拔出来可没有成功,只好弃之逃走。由于紧张,她完全忘了指纹留在了口红上。

根据梁斌和邻居妇女的证词,假设流苏六点半离开作案现场,然后开车上了公路,从林枫家到W市只有一站地,就是从林枫公寓到流苏死亡的地点也只有十三公里的行程,根本用不着开快车,二十分钟绰绰有余了。可是,陆星说在七点半路过现场时并没有发现有车停在那儿。

从逃离公寓到流苏死亡之间,有四十分钟的空白时间。不过,也可以假设流苏在杀死林枫后想到了自杀,陷入激烈的思想斗争之中,或许会在途中逗留一段时间,最后才下了自杀的决心。

哭诉的丈夫

陈初决定去看看流苏的丈夫杜超。

在案发的第二天,陈初和大梁来到了P市流苏的家。

杜超接待了他们。陈初开门见山:“已经查明林枫公寓内的口红同你妻子的指纹相同。请问,你夫人和林枫究竟是什么关系?”

杜超看上去很伤心,他哭着说,流苏经常把年轻男人带回家里,再不就在汽车上贴上奇怪的贴画去旅行,想必林枫也是她的一个情人。

陈初说:“从目击者的证词和案发现场的指纹分析,流苏在杀死林枫后自杀的可能性很大。你能不能回想一下,流苏为什么要杀死林枫呢?”

杜超说,流苏对自己的容貌很在意,如果争吵时说些侮辱她的话,或者对她发脾气,她的情绪就有可能失控。

大梁认为,盛怒之下杀了人这种解释也合乎情理。

流苏从S市回来的路上,心血来潮在车上贴了刺眼的贴画。假如她开始就有杀人的动机,绝不会去贴惹人注目的贴画。由此而论,当时她并没有杀意。那两把一样的水果刀也许是偶然被她带在身上的,杀了人的流苏在逃离现场的途中停了车,最后选择W市出口不远处自杀。

陈初问杜超,流苏死亡的时间,他在哪里。杜超说自己因为有事到Q市。他八点钟在Q市站前饭店,回到P市后才知道妻子出事了。

陈初问他是否开车去Q市,杜超说他乘火车。那天自己的车离合器出了点毛病,再加上那天晚饭招待客人多喝了两杯,所以改乘火车。火车六点三十分从P市发车,八点钟他刚好赶到约定好的Q市站前饭店。

陈初想,流苏出事的时候,杜超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成立。不过他还有困惑,为什么这两次案件都发生在高速公路的出口处呢?

天桥

大梁很快得到了杜超案发时不在现场的旁证。杜超的客户证实说,案发那天晚上八点,杜超确实和他在火车站前的饭店里谈过三十分钟,然后一起乘他的车看了看郊外一块准备出售的土地,十点多钟在火车站分的手。另外,站前饭店的经理也证实了这一点。

流苏死亡时间是晚上七点半到八点之间,假设流苏是在七点半经过那儿之后开车来到现场,而后被杜超杀害的话,杜超怎么也不可能八点赶到Q市站前。但同时,陈初也发现了不利于杜超的线索。杜超经营的公司如今很不景气,据说连他的房子都抵押出去了。据Q市那位客户说,关于卖地的事半年前就曾同杜超说过,那时他根本没放在心上。谁想一周前杜超突然间打来电话,约他在案发那天晚上八点在Q市见面,要洽谈购买土地之事。偏巧他那天另有约会,要求改在第二天晚上,可杜超坚持要在那天晚上不可。

莫非,这是杜超蓄意制造的不在现场证明?如果真是如此,他为什么要选择Q市呢?那天他确实没有开自己的车出去。这一点他家的保姆和Q市方面都作了证明。

“我们忽略了租车!”大梁突然说,“杜超极有可能是租车,他耍了个花招儿,证明自己不在现场。”

陈初决定,马上调查P市的租车公司。

在P市警方的协助下,调查结果很快出来了。发生案件的那天午后四点左右,杜超到吉祥租车公司租了一辆白色奥迪,第二天早晨将车返还。因为租借汽车必须出示驾驶证,所以他不得不使用真名办理租借手续,而且这台白色奥迪是他提前一天预定的。

陈初认为,杜超故意把贴有醒目的奥迪车停在林枫的公寓前,造成流苏杀害林枫的假象。至于掉在洗脸池内的口红上有流苏的指纹,显而易见也是杜超所为。杜超行凶后在六点半离开林枫家,在上高速公路之前,他揭掉红玫瑰贴画,开车到Q市后把车停在隐蔽的地方在八点准时到饭店赴约。这完全可能,因为W市到Q市只有五十五公里。这就造成了流苏杀人的在场证明和他不在场的证明。如果林枫是杜超杀的,那么杀死流苏的是另一个人!

还有一个疑点,流苏那天究竟干了些什么?

陈初认为,对流苏的行动路线还有必要查明,仅凭杜超租车就断定是他杀死了林枫,理由不够充分。若能搞清那红玫瑰贴画何时何地贴在流苏的车上,问题就好办了。

案发当天,还有谁在什么地方看到过那辆贴有红玫瑰的奥迪呢?刑警们围绕这个问题开始对各个出口处以及附近的服务区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在万家服务区咖啡馆工作的一个女人说她见过这辆车。这个服务区在高速路中间,有座天桥把上下行公路线上的两个停车区连接起来。只要司机把车开过天桥,就可以从下行线转为上行线,驶向相反的方向。

女人说,那天晚上七点十五分左右,她随便向外张望了一眼,从停车场里面开出一辆乳白色的奥迪,驶向P市方向。车门和车盖上贴着一张刺眼的红玫瑰。她虽没有看清车里的人长什么样子,但她肯定,当时只有一个女人在车里。

大梁又向这一服务区内的其他小吃店和服务区的工作人员了解,结果一无所获。如果流苏从七点十五分从万家出发,那么正好同W市收费所提供的七点半多一点车子通过出入口的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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