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外国哲学(2018年秋季号·总第15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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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外国哲学(2018年秋季号·总第15辑)

现代外国哲学(2018年秋季号·总第15辑)

作者:张庆熊,孙向晨主编

开 本:24cm

书号ISBN:9787542664785

定价:78.0

出版时间:2019-07-01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现代外国哲学(2018年秋季号·总第15辑) 内容简介

本书是“现代外国哲学”集刊系列第15辑, 也即2018年秋季号。本辑18篇文章, 其中国内学者论文16篇, 翻译作品2篇, 研究了康德、阿伦特、海德格尔、施米特、蒂里希、胡塞尔等哲学家思想和作品, 还有一篇文章研究中国学者李猛的著作《自然社会》。本集刊代表了国内现代哲学研究领域中青年学者的前沿研究成果。

现代外国哲学(2018年秋季号·总第15辑) 目录

非社会的社会性、恶与历史发展的动力
——基于康德相关文本的探讨
康德对功利主义学说的系统回应与反驳
——基于《判断力批判》中相关阐述的分析与思考
不参与的意义
——与阿伦特共思同行
海德格尔、施密特与博伊姆勒
——打击敌人并消灭之
“社会的”或“政治的”
——阿伦特与马克思之争的根源
公民平等何以可能
一——罗尔斯、阿马蒂亚·森到纳斯鲍姆
我们追求的幸福是什么?
——阿马蒂亚·森对福利的反思和批评
试论当代分析政治哲学与欧陆政治哲学的差别与融合
论胡塞尔现象学还原的动机与进路的优先性
康德表象概念的现象学解读
辩证法
——在胡塞尔与马克思之间
亚里士多德与《存在与时间》
神经现象学是解决意识难问题的新范式?
——评《神经现象学:整合脑与意识经验的认知科学哲学进路》
“唯识”与“名言”
——论唯识学有关意识与语言关系的基本思路
维特根斯坦论审美规则与实践
卡西尔文化形式符号一体图式分析
理性寻求启示
——保罗·蒂利希论基督教信息对现代理性的问题之回应
当代儒教问题的论争、理解与反思
思入“西学”深处的中国学者
——读李猛的《自然社会》
爱丁堡大学图书馆侧记
《现代外国哲学》(半年刊)征稿启事

现代外国哲学(2018年秋季号·总第15辑) 节选

  《现代外国哲学(2018年秋季号·总第15辑)》:  纳斯鲍姆将森的能力分析方法继续向经验领域推进,提出以能力平等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指标。同时,纳斯鲍姆认同哈利·法兰克福(HarryFrankfurt)的观点,即“平等本身并不是一个显性的政治价值;只有当它影响到某些其他的能力——如演说能力、自尊或有尊严地生活的能力或不以等级社会为基础的各种关系的能力——时,它才变得重要。”⑩平等观念至关重要,但我们可以在哪些方面、什么程度上确定人与人之间平等的标准?或者说,一旦我们要确定平等的评估域时,我们必须要借助平等影响到的其他价值进行说明。纳斯鲍姆从“什么与不平等相关”“关于什么的不平等是人无法忍受的”来说明公民平等何以可能。  既然能力平等是平等的重要指标之一,那么能力的缺失就是不平等的重要内容。在具体理解能力缺失时,纳斯鲍姆诉诸于能力缺失伴随着的尊严和自尊的不足加以说明。平等的观念或者平等的可能是人类对自身平等尊严的一种认可,这种认可在于人们能否将其他人视作与自己具有平等价值的、有尊严的个体来对待。纳斯鲍姆没有给尊严下定义,但尊严在政治的意义上已经内在地包含了平等的理念。*低限度的正义社会不但能给公民提供人性尊严所要求的生活,而且能推动公民对平等人性尊严所规定的生活方式的追求。将公民作为平等的人并不是要实现人们生活水平的平均化,而是考虑到具有平等尊严的人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的,或者说具有人性尊严的生活在*低限度上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基于此,平等的要义不在于救济和补偿,而在于让公民获得平等的机会并积极努力地生活,政策制定的导向也在于保护和支持公民基本能力的发展并将能力转化为运作(一种或几种能力的实现)。在具体考察一种人性尊严要求的生活时,纳斯鲍姆诉诸于核心自由领域中的人的能力,也称核心能力。此种核心能力保证公民过一种*低限度的有尊严的生活,政府也有责任让人们有能力追求一种*低限度的有尊严的生活。  涉及公民平等的问题上,平等尊严的理念是政治观念的核心要素。纳斯鲍姆认为平等尊严不是一个形而上学观念,也不是让公民抛弃自己的宗教和其他完备性学说中的核心要素。在公民平等问题上,平等尊严指向核心能力。因为核心能力成为一个*低限度的门槛,它关系到公民是否免受侮辱并获得平等的尊重。但是,在平等的人类尊严得以保障的基础上,能力进路考虑的是公民的能力发展是否充分,而不是公民之间平等与否的问题。  在过一种*低限度的有尊严的生活和平等尊严的意义上,纳斯鲍姆进一步提出核心能力清单。纳斯鲍姆认为体面的政治秩序必须保证全体公民的十种能力(生命,身体健康,身体健全,感觉、想象和思考,情感,实践理性,归属感,娱乐,对外在环境的控制)在*低限度以上。核心能力关乎公民平等尊严的实现,能力理论的初始点在于平等,尤其是公民平等。但是,核心能力的提出不意味着社会生活中的核心能力被平等地平均化,它意味着政府应该保障公民的十种核心能力得到充分发展。由此,平等首要关注的是核心自由领域,“所谓核心可作如下理解,如果没有这些自由,就无法实现一种人性尊严所要求的生活。”⑩我们也可以说能力意味着人有选择的机会、有自由,十种核心能力旨在保障公民得到平等的对待。核心能力归属于公民个体自身,纳斯鲍姆在森的能力进路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政治的恰当目标在于能力,因为这样可以为人的自由留下更多的行动空间。  纳斯鲍姆虽然提出了十项核心能力清单,但这十项核心能力仍然是抽象的。问题是能力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以及谁能够进一步将它们具体化?纳斯鲍姆认为这是每一个国家的宪法体制的责任,宪法体制能够呈现对能力的不同阐释空间。在这个问题上,她和森持有相同的立场,即以能力确定平等的评估域,但评估内容具体要素的选取取决于具体的制度原则、具体的问题等。不同之处在于,纳斯鲍姆推进了对能力本身的理解。在能力清单中,纳斯鲍姆强调了四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核心能力之间彼此相互支持,它们之间的架构主要取决于归属和实践理性。归属和实践理性渗透在其他能力之中,而实践理性起了组织其他能力的作用。只有通过实践理性,人才能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机会并让能力之间协调运作。第二,能力之间有可能冲突,纳斯鲍姆提醒我们应该注意区分悲剧性困境与排序的不可能。在能力之间发生冲突时,她认为不是所有的悲剧性困境都不能进行排序,但要避免用完全排序的方式解决所有的冲突。换言之,完全的排序有可能导致人们误入歧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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