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当裁判。(对的打“√”,错的打“×”)1.任何比的后项都不能是0。[]2.圆的周长与直径的比是个变化的量。[]3.13的倍数一定是合数。[]4.分数的分子相当于比的前项,分母相当于比-六年级数学

题文

我来当裁判。(对的打“√”,错的打“×”)
1.任何比的后项都不能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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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圆的周长与直径的比是个变化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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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的倍数一定是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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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数的分子相当于比的前项,分母相当于比的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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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约分和通分都是根据分数的基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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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判断题  难度:中档

答案

1.√;2.×;3.×;4.√;5.√

据专家权威分析,试题“我来当裁判。(对的打“√”,错的打“×”)1.任何比的后项都不能是0。[..”主要考查你对  质数,互质数,分解质因数,合数,因数,倍数,约数,公因数(公约数),公倍数,约分,通分,最简分数,分数的化简,比的应用,比与分数和除法的关系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质数,互质数,分解质因数,合数因数,倍数,约数,公因数(公约数),公倍数约分,通分,最简分数,分数的化简比的应用比与分数和除法的关系

考点名称:质数,互质数,分解质因数,合数

  • 一个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约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 
    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约数,这样的数叫合数。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公约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这几个质数就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
    把一个合数用几个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通常用短除法分解质因数。

考点名称:因数,倍数,约数,公因数(公约数),公倍数

  • a能被数b整除,a就叫做b的倍数,b就叫做a的因数或约数。  
    因数 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因数和倍数都表示一个数和另一个数的关系,它们是相互依存的。
    倍数 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
    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因数。 
    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

考点名称:约分,通分,最简分数,分数的化简

  • 约分:
    把一个分数化成同它相等,但分子分母都比较小的分数,叫做约分。
    约分就是把分数化简成最简分数。
    约分时一般用分子和分母的公因数(1除外)去除分数的分子和分母,通常要除到得出最简分数为止。
    通分:
    把异分母分数分别化成和原来分数相等的同分母分数,叫做通分。通分就是把分母不同分数化成分母相同的分数。
    最简分数:
    分子、分母都是互质数的分数,叫做最简分数。

  •  

  • 约分和通分的依据:
    是分数的(基本性质):
    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乘以或除以同一个不等于0的数,分数的大小不变。
    (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扩大或同时缩小相同的倍数(0除外),分数的大小不变)
    约分方法:
    约分:将分子和分母数共同的约数约去(也就是除以那个数)剩下如果还有相同因数就继续约去,直到没有为止;
    通分的方法:
    通分:使两个分数的分母相同但不改变原数大小的过程。先求出原来几个分母的最小公倍数,然后把各分数分别化成用这个最小公倍数作分母的分数。

考点名称:比的应用

  • 比的应用:
    根据各部分的比,确定各部分与总量之间的关系,即各部分占总量的几分之几,然后按照“求一个数(这里指分配的量)的几分之几是多少”的问题解答。
    一般单位要统一,注意比的前后要一致,就是等号两边都是图上距离与实际距离的比,或者是反过来,再就是注意大的比大的,等于小的比小的。

考点名称:比与分数和除法的关系

  • 比与分数和除法的关系:
    联系:
    比的前项相当于除法的被除数、分数的分子;
    后项相当于除法的除数、分数的分母;
    比号相当于除法的除号、分数的分数线;
    比值相当于除法的商、分数的分数值。
    区别:
    比指的是两个量之间的关系;
    除法是一种运算;
    分数是一种数。

  • 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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