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育督导推进教育“重要窗口”建设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6-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曹可可)6月9日上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教育督导政策法规,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情况,全面部署下一阶段教育督导工作。副省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成岳冲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蔡晓春主持会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根芳作工作汇报。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建设要求,齐心协力推动我省教育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重要窗口”、加快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成岳冲指出,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精准落实教育决策、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供了坚强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教育督导工作高度重视,必须准确把握教育督导面临的新形势,深刻领会教育督导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迫切需要。

成岳冲强调,面对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必须深化改革加快适应教育督导履职新要求。一要系统加强教育督导顶层设计,制订《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若干配套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监测制度和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二要加快推进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建设,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科学督导的职责,主动参与具体的督导工作,在工作实践中带头重视教育督导,多为教育督导部门创造良好环境;各地要按照要求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尽快形成全省统一、上下联动、职责清晰、建制合理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三要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闭环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评估监督、结果运用全链条闭环运行机制,完善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健全责任督学常态督导机制,统筹协调、系统梳理、持续优化现有评估监测,加强督导结果的运用,当好浙江教育的“守门员”。

成岳冲要求,各成员单位必须对标“重要窗口”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新任务。一要围绕大局开展教育督导,尤其要用好用足督政抓手,推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把督政工作抓出实效。二要聚焦重点开展教育督导,继续将《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提出的“两评估一创建”作为工作重点,摸排各地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计划,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力争早日实现既定目标,推动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三要紧盯问题开展教育督导,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找短板、补弱项,抓住长期困扰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锲而不舍以督促建、以评促改。

陈根芳表示,2019年,我省圆满完成《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立法工作,首次设立了专职副总督学,新建立了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率先接受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在全国率先明确教育现代化发展指数,提高了教育基本现代化县评估质量,强化了教育事业发展短板专项督导,教育督导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督政督学力度不断加大、督导成效日益显现。下一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同向发力的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进程;实现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有机结合,有效破解教育改革发展的难点堵点;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我省督导专业化水平。

会上,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教育厅专职副总督学舒培冬传达了《关于新时代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等国家和我省教育督导有关政策法规,汇报了有关文件的起草情况。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委员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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