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4=();(-)2·(-)3=().-七年级数学

首页 > 考试 > 数学 > 初中数学 > 有理数乘法/2019-02-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题文

35·(-3)4=(    );(-)2·(-)3=(    ).
题型:填空题  难度:中档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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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专家权威分析,试题“35·(-3)4=();(-)2·(-)3=().-七年级数学-”主要考查你对  有理数乘法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有理数乘法

考点名称:有理数乘法

  • 有理数乘法定义:
    求两个有理数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有理数的乘法。

  • 有理数乘法的法则:
    (1)同号两数相乘,取正号,并把绝对值相乘;
    (2)异号两数相乘,取负号,并把绝对值相乘;
    (3)任何数与0相乘都得0。
    几个不等于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

    有理数乘法的运算律:
    (1)交换律:ab=ba;
    (2)结合律:(ab)c=a(bc);
    (3)分配律:a(b+c)=ab+ac。

  • 记住乘法符号法则:
    1.几个不为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的符号为负;相反,当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的符号为正。
    2.几个数相乘,只要有一个数为0,积就是0。

    乘法法则的推广:
    1.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
    2.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零,积就为零;
    3.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首先确定积的符号,然后把绝对值相乘。

    有理数乘法的注意:
    1.乘法是指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算法,引入负数后,乘法的意义没有改变;
    2.有理数乘法与有理数加法的运算步骤一样:确定符号、确定绝对值;
    3.掌握乘法法则的关键是会确定积的符号:“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切勿与有理数加法的符号法则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