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①有理数与无理数的商是无理数②无理数与无理数的和是无理数③无理数与有理数的商是无理数④无理数与有理数的积是无理数.其中正确的个数是()A.1个B.2个C.3个D.4个-数学

首页 > 考试 > 数学 > 初中数学 > 无理数的定义/2019-02-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题文

下列说法:①有理数与无理数的商是无理数 ②无理数与无理数的和是无理数③无理数与有理数的商是无理数 ④无理数与有理数的积是无理数.其中正确的个数是(  )
A.1个B.2个C.3个D.4个
题型:单选题  难度:中档

答案

0和无理数的商就是0,为有理数,故①错误.
-

2
+

2
=0,无理数和无理数的和可以是有理数.故②错误.
无理数与有理数的商是无理数.故③正确.
0乘以任何无理数为0,故④错误.
故选A.

据专家权威分析,试题“下列说法:①有理数与无理数的商是无理数②无理数与无理数的和是无理..”主要考查你对  无理数的定义,实数的运算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无理数的定义实数的运算

考点名称:无理数的定义

  • 无理数定义:
    即非有理数之实数,不能写作两整数之比。若将它写成小数形式,小数点之后的数字有无限多个,并且不会循环。 常见的无理数有大部分的平方根、π和e(其中后两者同时为超越数)等。
    无理数是无限不循环小数。如圆周率π、等。

  • 无理数性质:
    无限不循环的小数就是无理数 。换句话说,就是不可以化为整数或者整数比的数 
    性质1 无理数加(减)无理数既可以是无理数又可以是有理数 
    性质2 无理数乘(除)无理数既可以是无理数又可以是有理数 
    性质3 无理数加(减)有理数一定是无理数 
    性质4 无理数乘(除)一个非0有理数一定是无理数

  • 无理数与有理数的区别:
    1、把有理数和无理数都写成小数形式时,有理数能写成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
    比如:4=4.0,=0.8,=0.33333……
    而无理数只能写成无限不循环小数,
    比如:=1.414213562…………
    根据这一点,人们把无理数定义为无限不循环小数;
    2、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写成两个整数之比,而无理数不能。根据这一点,有人建议给无理数摘掉,把有理数改叫为“比数”,把无理数改叫为“非比数”。

  • 无理数的识别:
    判断一个数是不是无理数,关键就看它能不能写出无限不循环小数,而把无理数写成无限不循环小数,不但麻烦,而且还是我们利用现有知识无法解决的难题。
    初中常见的无理数有三种类型:
    (1)含根号且开方开不尽的方根,但切不可认为带根号的数都是无理数;
    (2)化简后含π的式子;
    (3)不循环的无限小数。
    掌握常见无理数的类型有助于识别无理数。

  • 无理数的历史:
    毕达哥拉斯(Pythagqras,约公元前885年至公元前400年间)是古希腊的大数学家。他证明许多重要的定理,包括后来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毕达哥拉斯定理(勾股弦定理),即直角三角形两直角边为边长的正方形的面积之和等于以斜边为边长的正方形的面积。毕达哥拉斯将数学知识运用得纯熟之后,觉得不能只满足于用来算题解题,于是他试着从数学领域扩大到哲学,用数的观点去解释一下世界。经过一番刻苦实践,他提出“凡物皆数”的观点,数的元素就是万物的元素,世界是由数组成的,世界上的一切没有不可以用数来表示的,数本身就是世界的秩序。在他死后大约200年,他的门徒们把这种理论加以研究发展,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毕达哥拉斯学派。
    公元前500年,古希腊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学派的弟子希伯索斯(Hippasus)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一个正方形的对角线与其一边的长度是不可公度的(若正方形的边长为1,则对角线的长不是一个有理数),这一不可公度性与毕氏学派的“万物皆数”(指有理数)的哲理大相径庭。这一发现使该学派领导人惶恐,认为这将动摇他们在学术界的统治地位,于是极力封锁该真理的流传,希伯索斯被迫流亡他乡,不幸的是,在一条海船上还是遇到毕氏门徒,于是希伯索斯被残忍地扔进了大海。
    希伯索斯的发现,第一次向人们揭示了有理数系的缺陷,证明了它不能同连续的无限直线等同看待,有理数并没有布满数轴上的点,在数轴上存在着不能用有理数表示的“孔隙”。而这种“孔隙”经后人证明简直多得“不可胜数”。于是,古希腊人把有理数视为连续衔接的那种算术连续统的设想彻底地破灭了。不可公度量的发现连同芝诺悖论一同被称为数学史上的第一次数学危机,对以后2000多年数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使人们从依靠直觉、经验而转向依靠证明,推动了公理几何学和逻辑学的发展,并且孕育了微积分思想萌芽。
    不可约的本质是什么?长期以来众说纷纭,得不到正确的解释,两个不可通约的比值也一直认为是不可理喻的数。15世纪意大利著名画家达.芬奇称之为“无理的数”,17世纪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称之为“不可名状”的数。
    然而真理毕竟是淹没不了的,毕氏学派抹杀真理才是“无理”。人们为了纪念希伯索斯这位为真理而献身的可敬学者,就把不可通约的量取名“无理数”——这就是无理数的由来。

考点名称:实数的运算

  • 实数的运算:
    实数包括有理数和无理数。其中无理数就是无限不循环小数,有理数就包括整数和分数。数学上,实数直观地定义为和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的数。本来实数仅称作数,后来引入了虚数概念,原本的数称作“实数”——意义是“实在的数”。
    实数可实现的基本运算有加、减、乘、除、乘方等,对非负数(即正数和0)还可以进行开方运算。实数加、减、乘、除(除数不为零)、平方后结果还是实数。任何实数都可以开奇次方,结果仍是实数,只有非负实数,才能开偶次方其结果还是实数。

    四则运算封闭性:
    实数集R对加、减、乘、除(除数不为零)四则运算具有封闭性,即任意两个实数的和、差、积、商(除数不为零)仍然是实数。

  • 实数的运算法则:
    1、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它们的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可使用
    ①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即:a+b=b+a;
    ②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即:(a+b)+c=a+(b+c)。

    2、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3、乘法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取正,异号取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n个实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0,积就为0;若n个非0的实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当负因数为奇数个时,积为负。
    (3)乘法可使用
    ①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即:ab=ba;
    ②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不变,即:(ab)c=a(bc);
    ③分配律: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即:a(b+c)=ab+ac。

    4、除法法则:
    (1)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2)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
    (3)0除以任何数都等于0,0不能做被除数。

    5、乘方:所表示的意义是n个a相乘,即an,正数的任何次幂是正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乘方与开方互为逆运算。

    实数的运算顺序:
    乘方、开方为三级运算,乘、除为二级运算,加、减是一级运算,如果没有括号,在同一级运算中要从左到右依次运算,不同级的运算,先算高级的运算再算低级的运算,有括号的先算括号里的运算。无论何种运算,都要注意先定符号后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