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的区别
人与人是有区别的。比如:按性别可区分为男女,按年龄可区分为老中青,按占有财富的多少可区分为富人穷人,按肤色可区分为白、黄、黑人,按职业可区分为干部、工人、农民等等。虽然这些区别和划分各自都有自己的意义,但这些都是人外在的非本质的区别。人与人的本质区别在于人的内在精神所能达到的境界。
我们的古圣先哲从人能否自觉接受社会道德出发,把人区别为君子与小人。这种区别似乎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其实却颠倒了人与人的本质区别——因为这种道德标准是外在的,是为封建统治者服务的工具,并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所具有的含义是少数人对大多数人的蔑视和污辱。所以这种区别划分对人和人类社会的进步已无益处,因而必须清除。
天才思想家尼采从个人修炼奋斗过程的角度提出人生有三境:骆驼境界、雄狮境界、婴儿境界。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依德在对精神病人的病理分析过程发现人的内在具有三种人格:本我、自我、超我。尼氏的划分对个人奋斗及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弗氏的发现把人类认识自身的目光向前拓展了一大步。尼氏的体系基本上是一种价值体系,而弗氏的理论更具有认识价值。他们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虽各有不同,但其共同之处是很少把人放在社会关系中进行考察,因而对人与社会的关系处理便不见得妥当。弗氏认为,超我和自我的一部分都是虚假的,是人类文明的产物,要达到人的真实,就要恢复本我,回归到生命原初的“无意识”状态。尼采则在反叛和破坏中主张做超人,从对社会、宗教的不满情绪中迸发出许多理想价值,难勉失之偏颇。
人与人的根本区别在于人是否能够通过人的不断自觉而达到自觉的人。当代哲学家冯友兰先生在《新巨人》一书中曾说,人与其它动物的不同,在于人在做事时能够理解他在做什么,并能自觉他正在做它。不同的人可做不同的事,但是根据他们不同的理解和自觉,这些事对于他们可有不同的意义。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境界,与其他人都不完全相同。不过,撇开这些个人差异,我们还可以把不同的精神境界划分等级,冯友兰将其概括划分为四个等级: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根据我的观察、体验和理解,把人的精神境界概括划分为自然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三个层次较为合适。仅有自然境界的人即完全出自本能的、一切从我出发、一切都是为了我自己的人,婴孩就处在这个层面上。具有道德境界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时都能意识到自己仅是人类社会中的一员,在不断满足个人欲望的同时又不会妨碍和冒犯他人的“利益”,违背他人的意愿(这也是我所说的道德的内涵)。而既能意识到自己是社会的一员,又能意识到自己是宇宙的一员,能够认识到宇宙万物的根本规律,从而能够自觉地服从“大必然”,这样的人就达到了天地境界。至于植物人、智力不健全的人,属非正常范围,另当别论。
从自然境界到天地境界,是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仅处在纸级境界状态的人,不可能具有高级境界的博大胸怀和意识水平,而具有高级境界的人,也不可能脱离低级境界状态下的生命需求变成“悬空物”,所以,“三种境界”既指每个人所能达到的精神层次,也是一个人精神发展的三个阶段性标志。
这种划分首先是对“实际”的一种概括。请你观察生活的每个人,其表现出的内在精神境界都跑不出这三个层次的阈限——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它实际上都在你身上存在着,只不过最高的天地境界具有终极的价值导向性能,“现实的人”永远不可能抵达那里,但像亚里士多德、孔子、庄子、歌德、泰戈尔、华盛顿等人,可以说就是具有天地境界的人,而古往今来的绝大多数人,都处在自然境界和道德境界之间。其次,这种划分有着极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当今世界化全球化的浪潮冲击中,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传统文化都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上帝死了”,一切道德伦理规范都纷崩离析,在这种情况下,人成了一群无头苍蝇,成法制大网下的一群困兽,内在没有灯盏,外在也没有尺度,因此就自学或不自学地把有钱没钱,有权没权等一些表面的外在的非本质性的东西当作衡量人的标准,这样下去,即便人类能够为自己创造出一个富裕的世界,但富裕的世界绝不等同于美好的世界。俗话说,“猴子爬的再高也是猴子”,有的人再有钱,再有权,但没有精神境界仍然是个“小人”。要是人们都不认同他,要社会不承认这种人,这就会塑造风气向上,使人走正路,使全民族全人类朝着真正美好的方向前进。再次是这种划分有着积极的价值导向意义。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的“修练”不断提升自己。一个人越具有高境界,他的生命越有意义;一个民族中具有高境界的人越多,这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就会越高;倘若全部人都达到了天地境界,那么,一个美好的和谐的人类社会才能出现我们眼前,而只有到了这时,全人类的真正幸福和自由才能全面实现。
我们的古圣先哲从人能否自觉接受社会道德出发,把人区别为君子与小人。这种区别似乎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其实却颠倒了人与人的本质区别——因为这种道德标准是外在的,是为封建统治者服务的工具,并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所具有的含义是少数人对大多数人的蔑视和污辱。所以这种区别划分对人和人类社会的进步已无益处,因而必须清除。
天才思想家尼采从个人修炼奋斗过程的角度提出人生有三境:骆驼境界、雄狮境界、婴儿境界。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依德在对精神病人的病理分析过程发现人的内在具有三种人格:本我、自我、超我。尼氏的划分对个人奋斗及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弗氏的发现把人类认识自身的目光向前拓展了一大步。尼氏的体系基本上是一种价值体系,而弗氏的理论更具有认识价值。他们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虽各有不同,但其共同之处是很少把人放在社会关系中进行考察,因而对人与社会的关系处理便不见得妥当。弗氏认为,超我和自我的一部分都是虚假的,是人类文明的产物,要达到人的真实,就要恢复本我,回归到生命原初的“无意识”状态。尼采则在反叛和破坏中主张做超人,从对社会、宗教的不满情绪中迸发出许多理想价值,难勉失之偏颇。
人与人的根本区别在于人是否能够通过人的不断自觉而达到自觉的人。当代哲学家冯友兰先生在《新巨人》一书中曾说,人与其它动物的不同,在于人在做事时能够理解他在做什么,并能自觉他正在做它。不同的人可做不同的事,但是根据他们不同的理解和自觉,这些事对于他们可有不同的意义。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境界,与其他人都不完全相同。不过,撇开这些个人差异,我们还可以把不同的精神境界划分等级,冯友兰将其概括划分为四个等级: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根据我的观察、体验和理解,把人的精神境界概括划分为自然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三个层次较为合适。仅有自然境界的人即完全出自本能的、一切从我出发、一切都是为了我自己的人,婴孩就处在这个层面上。具有道德境界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时都能意识到自己仅是人类社会中的一员,在不断满足个人欲望的同时又不会妨碍和冒犯他人的“利益”,违背他人的意愿(这也是我所说的道德的内涵)。而既能意识到自己是社会的一员,又能意识到自己是宇宙的一员,能够认识到宇宙万物的根本规律,从而能够自觉地服从“大必然”,这样的人就达到了天地境界。至于植物人、智力不健全的人,属非正常范围,另当别论。
从自然境界到天地境界,是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仅处在纸级境界状态的人,不可能具有高级境界的博大胸怀和意识水平,而具有高级境界的人,也不可能脱离低级境界状态下的生命需求变成“悬空物”,所以,“三种境界”既指每个人所能达到的精神层次,也是一个人精神发展的三个阶段性标志。
这种划分首先是对“实际”的一种概括。请你观察生活的每个人,其表现出的内在精神境界都跑不出这三个层次的阈限——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它实际上都在你身上存在着,只不过最高的天地境界具有终极的价值导向性能,“现实的人”永远不可能抵达那里,但像亚里士多德、孔子、庄子、歌德、泰戈尔、华盛顿等人,可以说就是具有天地境界的人,而古往今来的绝大多数人,都处在自然境界和道德境界之间。其次,这种划分有着极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当今世界化全球化的浪潮冲击中,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传统文化都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上帝死了”,一切道德伦理规范都纷崩离析,在这种情况下,人成了一群无头苍蝇,成法制大网下的一群困兽,内在没有灯盏,外在也没有尺度,因此就自学或不自学地把有钱没钱,有权没权等一些表面的外在的非本质性的东西当作衡量人的标准,这样下去,即便人类能够为自己创造出一个富裕的世界,但富裕的世界绝不等同于美好的世界。俗话说,“猴子爬的再高也是猴子”,有的人再有钱,再有权,但没有精神境界仍然是个“小人”。要是人们都不认同他,要社会不承认这种人,这就会塑造风气向上,使人走正路,使全民族全人类朝着真正美好的方向前进。再次是这种划分有着积极的价值导向意义。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的“修练”不断提升自己。一个人越具有高境界,他的生命越有意义;一个民族中具有高境界的人越多,这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就会越高;倘若全部人都达到了天地境界,那么,一个美好的和谐的人类社会才能出现我们眼前,而只有到了这时,全人类的真正幸福和自由才能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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