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之与不为之
我与一位退下来的老同志聊起荣辱观教育这个话题,他说了一句话:荣辱观教育一定要解决好一个“为之与不为之”的问题。细细品味,富有哲理,一个人的荣辱观有了偏差,那大约就是该为之的不为之,不该为之的为之了。
这正象众多媒体有言:作为中华传统美德与时代道德的完美结合,“八荣八耻”既是一个道德规范,又是公民的言行标准,为之与不为之有了清晰的界定。任何道德规范只有转化为道德实践,才能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何以把“八荣八耻”落到实处,行之有效的办法,就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古人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既道出了严格的自律价值的判断,也反映了荣辱之别常常反映在生活的细小之处。所以,能够从日常小事中来明辩是非,区别善恶,分清美丑,对确立何以为荣,何以为耻,进而养成“荣为耻不为”的荣辱观是至关重要的。说到这里,使我想到前几天央视新闻频道《共同关注》栏目的内容,一位年逾八旬的老人把五个儿女养大成人,儿女们多半住着新房,享受着现代化的生活,老人却漏宿于同一个小区的屋檐下,衣不裹体,食不果腹,节目看后,让人的心凉了一大截。网上有多人留言:“大善之父,大恶之女”,良知已尽,罪该罚之。这种不孝、不善之举受到舆论的谴责。这位老人的子女,我想绝然不会不懂孝道,不知反哺的,然而知丑而为之,就更加难以让人接受了。我们树立良好的荣辱观,构筑良好的社会风气,不但要抨击败坏社会风气的现象,更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
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事关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道德建设工程,需要一个以社会主义文化作保障,长期熏陶教育的过程,而刮一阵子风,上几堂课,作几场报告,是绝然不能奏效的。唯有艰苦细致的去做教育,认认真真的去实践,长年累月的去坚持,在坚持中升华,在升华中坚持。把教育与生产生活紧密的结合起来,自觉的弘扬真善美,鞭挞假丑恶。真正做到了人人知荣而为之,个个知耻而不为,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大约就会为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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