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司法考试模拟考场套题(全4册)

首页 > 图书 > 教材教辅/2020-09-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2010司法考试模拟考场套题(全4册)

2010司法考试模拟考场套题(全4册)

作者:李建伟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11807403

定价:

出版时间:2010-05-0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2010司法考试模拟考场套题(全4册) 本书特色

连续八年畅销榜首,百万考生追买热捧,原因大揭秘——
热烈庆祝本书2009年版再次成为押题冠军!
2010年版《模拟考场套题》由众合教育出品,今后也将稳定在众合教育名下,作为一个拳头产品。我们承诺,将视质量如生命,一如过去8年,并发扬广大地持续投入,把这本书做好,不辜负百万读者的殷殷期待。
——李建伟 众合教育

2010司法考试模拟考场套题(全4册) 内容简介

2010年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第9个年头,将会出现第10套命题(2008年有两套命题出现),在考试内容和风格上越来越形成了自己稳定的特征。近年来,司法考试命题的基本特征是稳中有变,每年都在整体上延续往年的风格,又在局部进行调整,保持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活力。许多司考辅导一线授课老师多年来一直研究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并和*终的考试真题逐年相印证。实践证明,司法考试的基本规律是可以把握的。这套模拟考场套题悄然之间也已经出版了7个年头,现在是它的第7版了。7年来,尽管期间它的出品人在几家司考培训机构之间变换来去,但它的作者队伍一直是稳定的,出版社也一直是法律出版社,责任编辑也都保持了高度的稳定性。在内容上,这本书一方面经受住了司法考试真题的考验,同时也贏得了多年来一批又一批考生的信赖。
下面根据2009年司法考试所体现出来的*新命题特点,并结合2009年下半年以来的立法变化、大纲增删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分析预测一下2010年司法考试的命题趋势,希望对广大考友的复习备考有所帮助。
在考查的方式上,司法考试试题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理论性不断增强;二是综合性不断增强;三是越来越注重对考生实际应用能力的考查。

2010司法考试模拟考场套题(全4册) 目录

《2010年司法考试模拟考场套题.法律版(第1册)》目录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参考答案及解析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2010年司法考试模拟考场套题.法律版(第2册)》目录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参考答案及解析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2010年司法考试模拟考场套题.法律版(第3册)》目录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参考答案及解析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2010年司法考试模拟考场套题.法律版(第4册)》目录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参考答案及解析
试卷一
试卷二
试卷三
试卷四

2010司法考试模拟考场套题(全4册) 节选

《2010年司法考试模拟考场套题.法律版(套装全4册)》一方面经受住了司法考试真题的考验,同时也贏得了多年来一批又一批考生的信赖。2010年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第9个年头,将会出现第10套命题(2008年有两套命题出现),在考试内容和风格上越来越形成了自己稳定的特征。近年来,司法考试命题的基本特征是稳中有变,每年都在整体上延续往年的风格,又在局部进行调整,保持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活力。许多司考辅导一线授课老师多年来一直研究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并和*终的考试真题逐年相印证。实践证明,司法考试的基本规律是可以把握的。这套模拟考场套题悄然之间也已经出版了7个年头,现在是它的第7版了。7年来,尽管期间它的出品人在几家司考培训机构之间变换来去,但它的作者队伍一直是稳定的,出版社也一直是法律出版社,责任编辑也都保持了高度的稳定性。

2010司法考试模拟考场套题(全4册) 相关资料

插图:[答案及解析]A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D项。注意:本题B、C项属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况,而非“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况。67.[考点]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答案及解析]BD。证明责任,是指人民检察院或某些当事人应当承担收集证据、提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或者利于自己的主张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在公诉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在自诉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被告人既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也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如实回答问题。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故辩护人在其进行无罪辩护时提出相应的材料和意见,是举证责任而非证明责任。A、C项错误。依据《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有关机关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若本人不能证明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但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这一事实存在的证明责任是由检察机关来承担的。故B、D项正确。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考试 其他类职称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人

在线阅读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