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衔中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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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教师 > 教师分享/2005-09-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人们通常所说的"兵",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广义的"兵",是相对军官而言,泛指士兵,包括军士,即军士长军衔以下各级军人,如"官兵比例"中的"兵",就是指军官以外的各级士兵;而军衔等级体系中的"兵",则有特定的含义,专指下士以下的各级军人,不包括军士,即狭义的"兵"。而这里讲的兵,就是狭义的兵。目前,世界各国士兵军衔大都分为军士军衔和兵的军衔两等。兵的军衔,是整个军衔等级体系中的最低等级。

  1、兵的级别世界各国军队兵的军衔等级设置多少不一,这也是现代军衔制的一个特点。级别最少的,只设一级,如荷兰、西班牙、捷克、加拿大、墨西哥等国;设二级、三级的国家较多,前苏联、东欧一些国爱和朝鲜、蒙古、越南、古巴等国,一般都设二级:上等兵、列兵;设三级的国家有美国、英国(一等兵、二等兵、新兵),法国(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日本设四级: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新兵。印度设五级: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新兵。

  2、兵的晋升美军的兵基本上按级龄、技术级别晋升。新兵入伍后经4个月的基础训练,可晋升二等兵;二等兵级龄满6个月可升为一等兵;一等兵级龄满8个月,达到技术一级的,可升为下士。
  日军兵的军衔晋升期限是:三等兵升二等兵6个月,二等兵升一等兵6个月,一等兵升上等兵1年,上等兵升下士2年。

  3、兵的数量各国军队中兵的数量,与军队总兵力和兵役制度等因素有关。通常,军队规模大,兵的数量就多;实行征兵制(义务兵役制)的军队中,兵占总兵力的比例一般也大于实行募兵制(志愿兵役制)的军队。

  一些主要国家军队中兵的数量与比例(90年代初):

  国家兵役制度总兵力(万)     兵(万)    比例(%)
  前苏联征兵制 400          220       55
  美国募兵制  215          65        30
  英国募兵制  33.5         15.4      46
  法国征兵制  59.1         29.1      62
  德国征兵制  49           28.6      58.4
  日本募兵制  27.2         9.7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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