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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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教师 > 教师分享/2005-01-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春、夏、秋、冬称为四季

  四季的划分有不同的标准。天文学上以春分(3月21日前后)、夏至(6月22日前后)、秋分(9月23日)、冬至(12月21日前后)分别作为四季的开始。中国古籍上多用立春(2月4日前后)、立夏(6月5日前后)、立秋(8月8日前后)与立冬(11月8日前后)作为四季的开始。气候统计上,因一般以1月份为最冷月,7月份为最热月,故以阳历3、4、5月份为春季,6、7、8月份为夏季,9、10、11月份为秋季,12、1、2月份为冬季。这种四季的分法,较适宜于四季分明的温带地区。1934年中国学者张宝坤结合物候现象与农业生产,提出了另一种分季方法。他以候(每五天为一候)平均气温稳定降低到10℃以下作为冬季开始,稳定上升到22℃以上作为夏季开始。候平均气温从10℃以下稳定上升到10℃以上时,作为春季开始。从22℃以上稳定下降到22℃以下时,作为秋季开始。即:候平均气温≤10℃冬季10~22℃春季≥22℃夏季22~10℃秋季这种分季方法,可以结合各地的具体气候和农业,故运用得较多。如按上述方法,则本省广州以南无明显的“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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