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称谓的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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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教师 > 教师分享/2005-09-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1949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军委又发出指示,指出:根据战争的发展,去年1 1月1日关于各野战军冠以军区地名已不适合,决定改为按序数排列,西北野战军改称第一野战军,中原野战军改称第二野战军,华东野战军改称第三野战军,东北野战军改称第四野战军。遵照中共中央军委指示,1949年1月至6月,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先后进行了整编。与此同时,在长江以南各地区坚持斗争的4支较大的游击队,遵照中共中央的命令,分别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粤赣湘边纵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滇黔边纵队、中国人民解放军闽浙赣边纵队。随后,其他地区的游击队也先后进行了整编,编成纵队或总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的国防将获得巩固,不允许任何帝国主义者再来侵略我们的国土。在英勇的经过了考验的人民解放军的基础上,我们的人民武装力量必须保存和发展起来。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强大的海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发展的新纪元。人民解放军除继续完成了统一祖国大陆的使命外,并担负起保卫社会主义国家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任务。同时,不断加强自身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先后组建了空军、海军、炮兵、装甲兵、防空军、公安军、工程兵、铁道兵、第二炮兵等兵种(其中有的又因部队发展需要而被精简整编),人民解放军已由单一陆军发展成为诸兵种合成现代化革命军队。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解放军的建设更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支伟大的人民军队正以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辉煌成就,以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崭新岁月,阔步迈向21世纪。(《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