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教育法规
首页 > 教师 > 教师分享/2011-07-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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