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骨干教师评选告别“终身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沈大雷)记者日前从扬州市教育局了解到,扬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新办法日前出台。新办法明确规定,连续两年在考核中不合格的骨干教师,在停发津贴的同时,还要被取消“骨干”称号。

  近年来,每年6月至8月,扬州市都会组织由知名专家和特级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在职省特级教师、市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中青年教学骨干、市教学能手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今年新规的亮点体现在奖和罚上——从今年起,所有考核为优秀的骨干教师,第一年将进行表彰,第二年增加50%津贴,连续3年评为优秀的将自然晋升;对未能完全达标的骨干教师,将减少津贴,对不合格者取消津贴,连续两年不合格取消“骨干”称号。

  “建立骨干教师的退出机制,将为年轻教师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鼓励他们通过努力取得更高一级的荣誉。”扬州市教育局师资处处长王力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