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8-12-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我社发现有微信公众号,以“中国教育报刊社培训中心(人民教育家研究院)”的名义发表文章及有关言论,现就相关事宜声明如下:

    一、中国教育报刊社培训中心(人民教育家研究院)从未开通任何微信公众号,任何以中国教育报刊社培训中心(人民教育家研究院)名义,通过微信公众号传播和发表的言论,均与我社无关。

    二、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如发现假借“中国教育报刊社培训中心(人民教育家研究院)”名义,发表文章及有关言论的微信公众号、单位,可及时向我社反馈核实(010-82296778),我社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中国教育报刊社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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