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小衔接,经合组织国家在行动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8-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英国威尔士针对贫困家庭儿童提供资金和人力资源支持,设有“儿童机会均等基金”。威尔士儿童保育和早教协会开展“飞跃起点计划”,重点关注困难家庭儿童的幼小衔接,采取多种方法帮助其顺利过渡,包括在书籍和视频资料的辅助下与儿童讨论对衔接的理解,倾听儿童的心声;带儿童走访学校,熟悉小学教育环境;在幼儿园设置类似小学的教学和生活情境,并模拟练习;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合作,幼儿园教师将每个儿童情况的记录分享给小学教师,以方便教师因材施教。威尔士政府2015年出版《家庭和社区参与指南》,工作重点是贫困家庭儿童、学业困难儿童和其他特殊儿童,强调家庭和社区利用各类资源支持儿童学习和发展。

    有些国家为移民家庭或儿童提供语言支持。在德国,深刻理解和熟练使用教学语言(德语及其他语言)被认为是做好入学准备的先决条件。学前教育阶段的语言和口语能力启蒙一直作为提高学前教育中读写能力的基础。基于此,德国一直对移民儿童语言需求高度关注,德国16个州中已有14个引入了语言评估和筛查计划,这些评估通常在儿童进入小学前的24—12个月进行。未通过评估的儿童将接收到专门针对个体情况而制定的辅导和支持服务。

    荷兰对儿童荷兰语的能力发展也越来越重视。荷兰政府认为,所有儿童,特别是来自贫困家庭的儿童,更应获得语言能力发展支持。2009年,荷兰语言发展活动开始实施,到2012年进一步增加了预算和投入。其学前教育和小学的语言课程是一贯的,只是为适应不同年龄段做了分级。所有参加语言发展计划的幼儿(2.5岁至4岁)每周需接受10小时的课程。评估结果显示,参加计划的儿童比未参加的同类儿童表现出更强的语言和功能性技巧。

    加拿大很多地区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资源和专家支持,设立儿童个体教育计划或支持服务计划(名称因省和地区而异),通过征询各方意见,形成关于每个儿童学习和发展需求的详细信息,制定相应支持方案,成果一般为儿童支持性文件或指南手册。这些支持性文件为小学和学前教育机构教师、辅助人员和家长提供指导。如艾伯塔省的特殊需要儿童父母学习小组手册,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的融合特殊需要儿童的保育服务政策手册,萨斯喀彻温省的儿童保育融合计划,马尼托巴省的特殊儿童幼小衔接行动方案。魁北克省也为面临风险的、有障碍的、社会适应不良或学习困难的儿童提供教育服务。

    此外,奥地利、美国、澳大利亚也实施有关项目,鼓励和支持困难家庭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通过定期为父母提供咨询和指导支持,提升父母对儿童发展和幼小衔接重要性的理解、促进行动。

构建儿童发展的高质量伙伴关系

    建立信息平台,让所有儿童发展相关的机构和人员分享想法、经验和建议,促进沟通、合作和信息交流

    经合组织国家重视幼小衔接中各相关方的充分沟通、合作与信息交流,包括小学、幼儿园、家庭和儿童,尤其重视倾听儿童的想法和观点,各方形成合力,共同帮助儿童顺利过渡。很多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邀请儿童发展相关方参与衔接政策制定、实践、研究和监测评估。

    2014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推出了《儿童衔接准备度报告》,以改善家庭和学校之间关于学龄前儿童服务的沟通。该报告根据幼儿教育框架记录了儿童的特长、兴趣和学习情况,旨在通过规划适当的、个性化的学习和教学计划,帮助学校教师为儿童做好准备。评估发现,阅读过这些报告的父母和幼儿园教师都更了解儿童的优势和兴趣,更容易帮助儿童实现顺利过渡。

    在爱尔兰,全国小学课程的改革引入了一项新的关于幼小衔接的倡议,要求将儿童学习和发展信息在相关主体之间共享,规定所有学校和国家资助的学前教育机构应以儿童将进入的新学校和场所要求的标准格式提供儿童进步和表现的书面报告。在该倡议框架下,由国家课程开发和评估委员会(NCCA)整合幼儿园和小学两个阶段儿童的信息。该委员会在部分学前教育机构和小学开展倡议试点,通过持续与儿童、家长和其他主要利益相关者(如小学校长和学前教育机构主管)协商、记录和监测学前教育机构和小学之间每个孩子的过渡情况。试点取得明显效果,倡议已于2018年9月正式出版。倡议还包括建立地方网络、推动小学及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和儿童互访、开发衔接阶段材料和书籍等举措等。

    奥地利联邦教育部和妇女事务部启动了几项网络项目,旨在促进儿童从早期教育阶段顺利过渡到小学阶段,通过建立网络信息平台,让所有儿童发展相关的机构和人员分享想法、经验和建议。基于各方意见,奥地利出台了儿童发展个性化的支持法案,改善学前教育机构与小学之间的合作。具体举措包括收集最佳实践案例、通过专门设计的表格或档案促进早教机构和小学之间传递共享信息、组建“衔接工作团队”,等等。

    挪威设有专门的衔接委员会和衔接工作组,各方选取代表担任幼小衔接咨询顾问,并在教育法案和框架中明确规定儿童参与的权利,同时规定教师需要在日常教学中充分重视儿童的利益和诉求。瑞典采用衔接自评量表监测各方合作现状,并为改进伙伴关系提供建议。丹麦、芬兰在课程制定和相关研究中会邀请家长和儿童全程参与。

    (作者单位: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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