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十件实事”保障教师敬业乐业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11-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南京11月14日讯(记者 潘玉娇 通讯员 曾文君 刘浩)今天,南京召开全市教育大会。会上,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张敬华代表市委、市政府承诺,将为全市10万中小学教师办好“十件实事”,让优秀者从教,让从教者敬业,让敬业者乐业。

    在这“十件实事”中,“扩大校园招聘和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规模,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宁从教”以及“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力度,优先保障教育;探索新办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保障备案制教师待遇”引发广泛关注。

    “十件实事”中关于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的政策招招务实:增设特设岗位,增加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数,继续对教师攻读相关硕博士学位给予补贴。教师队伍中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或取得博士学位的,按规定享受人才安居、人才优先购房政策。加大农村教师支持力度,落实待遇保障、奖励激励、编制倾斜、解决周转房等政策。会上还出台了《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对从事乡村学校教学工作和特殊教育工作满1年、5年、15年、25年的教师,分别按每人每年1000元、2000元、4000元、6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优化乡村青年教师成长和发展环境,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

    为解决教师后顾之忧,让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教学上,“十件实事”中还明确了将最大限度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不必要的检查评比,减少与教育教学不直接相关的社会性事务,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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