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服务国家需求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05-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践中,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和青少年犯罪预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2012年,鲁东大学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截至2019年12月,共招收博士研究生33人,毕业9人,在校24人,招生方向包括问题青少年预防与教育、犯罪青少年矫正与管理、问题青少年解矫与帮扶3个专业方向。

    历经7年发展,鲁东大学依托该项目设立了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研究院和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成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等教学科研平台,为我国“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领域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信息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

    坚持问题导向 

    促进学科融合

    在坚持主导学科的前提下,有主次、有结构地将多门学科知识融入进来,实现探究与解决问题的目标,即通过学科融合解决相关问题,这是近些年来教学改革的重点。鲁东大学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对“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的战略需求,通过整合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学科资源,在打破原有学科间的壁垒基础上凝练出“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这一特色研究方向和领域。

    提升博士生理论创新与问题解决能力。博士项目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通过多学科之间的优势互补,注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问题意识、学理意识和方法意识,引领博士生从社会领域凝练出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研究问题,全方位、多视角揭示问题青少年的生成机制及干预规律,形成中国特色的教育矫正管理模式。已获博士学位的9名研究生,在读期间均参与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并有部分研究成果发表于《教育研究》,编制的“未成年犯心理测评量表”应用于烟台市司法系统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测评。多名博士生实习期间在社区矫正部门、司法系统、未成年犯管教部门等机构参与问题青少年心理干预和矫正工作,得到了有关单位的一致好评。

    打造一支跨学科高水平师资队伍。博士项目具有一支由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专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首席专家、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领衔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1人、博士生导师12人。团队成员受聘为国家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儿童工作智库专家、司法系统未检工作顾问、中央综合治理机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试点工作顾问、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机构领导、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智库专家、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干预专业委员会理事等,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与丰富的实践经验。

    建成一批高端特色研究平台。依托博士项目建成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等教学科研平台;拥有“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实验中心,下设行为矫正实验室、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等6个实验室,拥有ERP事件相关电位脑电仪、眼动仪、心理宣泄系统等设备;创建“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文献数据库;建有山东省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创客教育研究基地;形成了集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相关学科为一体的优势学科群。为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等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服务国家需求

    推进协同育人

    随着社会对高水平复合型人才需求日益强烈,高等学校、政府部门、企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以实现协同育人的机制受到各高校的广泛关注。鲁东大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坚持主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施高校、政府部门、行业三方联动的协同育人机制,与司法系统各部门紧密合作,形成了高校师生、行业专家定期研讨的互动模式,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实施高校学者和行业专家“双导师”制。博士项目在司法系统建立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实践基地11个,为博士生实践调研、志愿服务等活动提供实践平台。聘任黑龙江省公安部门安康医院、山东省女子监狱、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机构等部门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管理人员兼任指导教师。

    建立“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博士项目打造博士生多学科系统理论学习、行业实践基地培养、实验探索研究、国内外学术交流、回归实践导向学术创新研究的“五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以培养高质量人才为目标,以理论学习为基础、实践基地为关键、实验研究为特色、学术交流为拓展、学术创新研究为灵魂,各环节有机联系,相互贯通。

    构建协同育人质量保证体系。截至目前,鲁东大学先后召开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推进会11次,各机构多方联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鲁东大学协同育人成果在黑龙江省、江苏省举办的全国博士人才项目经验交流大会上交流推广,以《创新博士人才项目培养质量保障机制》为题在《中国高等教育》期刊发表。

    项目培养、科研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高度契合。鲁东大学博士项目实施成果被共青团组织、山东省监狱管理部门、山东省人民检察部门未检处、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机构、江苏省未成年人犯罪与改造研究部门、黑龙江省公安部门安康医院(戒毒所)、广东省英德监狱心理矫治办公室等单位采纳或批示。有关博士生导师参与共青团组织《国家青年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编制工作,团队成员关于“开设专门教育有关学科,培养专门教育人才”以及针对校园虐童案件的提议被共青团组织权益部门采纳。

    博士项目全程指导并参与“武城模式”实践。该模式创新了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获国家司法系统、山东省政府部门主要领导批示;合作共建“烟台检察护蕾”项目,被国家司法系统评为全国8个具有影响力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之一;在烟台市福山区司法系统建立青少年心理成长研究中心——“青樱心灵苑”,合作开展问题青少年心理矫正实践研究;在河南省新乡市朗公庙镇南固军村开展“回归人员之子心理救助”志愿服务,为73名回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建立心理档案,对其中有严重心理问题的12名青少年进行了心理辅导与干预。

    培养前沿意识

    拓展学术视野

    博士项目瞄准问题青少年国际前沿方向和我国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的重大现实问题,密切与国(境)内外高校交流,提高博士生的学术前沿意识。截至目前,博士项目已连续举办20期博士研究生学术沙龙活动,还与山东省女子监狱定期联合举办“博士生·警官学术论坛”。鲁东大学与韩国明知大学缔结友好学校,双方签署了博士研究生合作培养备忘录,在鲁东大学“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和对方“青少年指导学”领域互派博士研究生交流学习,互认学分。

    召开问题青少年学术会议。为进一步探索问题青少年领域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总结和交流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经验,加快推进博士项目建设进程。2016年8月,第二届山东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在鲁东大学举行。论坛由山东省法学机构和团组织主办,山东省法学机构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和鲁东大学承办,论坛主题是“互联网+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来自司法系统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机构、山东省法学机构、山东省青少年研究机构、共青团组织、山东省各司法系统、高校和全国未管机构以及有关媒体等200余人参加论坛。2016年9月,首届全国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研讨会在鲁东大学举行。研讨会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鲁东大学承办,研讨会主题是“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来自司法系统、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高校以及有关媒体等80余人参加论坛。2017年8月召开了首届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国际研讨会。会议主题为“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的中外比较”,大会特别邀请国际社会本领域著名专家作专题报告,来自中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比利时、日本、韩国、印度等10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2019年8月,鲁东大学承办了第二届全国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研讨会。

    取得一批标志性研究成果。博士项目师生准确把握问题青少年研究方向,不断增强研究能力,相关性研究工作取得重要成果。教师团队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别、省部级课题22项,成果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省部级奖励4项,出版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系列专著11部,在《BMC Psychiatry》《BMC Public Health》等SSCI期刊,《教育研究》《心理学报》等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4篇。为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提供学术支持。先后编辑《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文摘》45期,为司法系统、社区机构、学校等提供学术信息咨询。博士研究生在《教育研究》等CSSCI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2篇论文获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人获得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鲁东大学原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毕宪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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