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资助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08-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熊杰)近日,《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办法(试行)》出台。《资助办法》提出,歌仔戏、高甲戏、南音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小曲目、闽南戏曲广播体操、韵律操和戏曲程式舞蹈等节目的创作与展演,均可申报项目资助。

    厦门明确,资助对象为全市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市各戏曲专业艺术院团、优秀民间戏曲职业剧团。审定通过后的项目创排过程中,可获资助3万至10万元。影响广、特别优秀的剧目,由评审办审议,还可增加一定额度补助,获资助作品将用于公益演出及播放。《资助办法》提出申报作品应具有正确导向和艺术价值,时长限定为10至30分钟。

    2018年,厦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厦门市“戏曲进校园工程”推进实施方案》,明确抓好“六个一”工作,即免费观看一场演出、开设一门戏曲艺术教育选修课、举办一次戏曲专题讲座、成立一个兴趣小组、推动一批校团结对共建、培育一批戏曲传习基地。《资助办法》的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戏曲进校园”多加了一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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