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高效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09-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解读

    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乡村教育发展水平,是整体提升首都教育现代化水平的关键。北京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出发,围绕“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对标对表国家政策,紧紧抓住影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效率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北京将着力在以下五大方面下功夫:

    一是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厚植乡村教育情怀。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政治素质过硬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核心。持续组织乡村教师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强乡村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引导乡村教师立足乡村大地,厚植乡村教育情怀,做乡村教育现代化与乡村振兴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是创新乡村教师编制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创新教育部门所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人员额度的管理方式,开展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制度改革,根据乡村学校各学段生源变化、小班化教学、师生比、班师比等要素,按照高于城镇学校的教职工编制标准每3年核定一次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合理调配使用事业编制,提高使用效益,优先保障乡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三是拓展乡村教师来源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向乡村学校流动。持续实施拓展中小学教师来源行动计划,每年增加2250名师范生培养指标。持续实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捆绑非京生源毕业生指标,每年面向全国招聘350余名紧缺学科乡村教师,非师范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满5年后给予4万元一次性补助。完善交流激励机制,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高级职称的比例,深化乡村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为乡村学校设置市级骨干教师专项指标,设置中小学特级校长流动到乡村学校任职专项指标。

    四是提高地位待遇,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建立由乡镇党委和政府组织、村委会和乡村学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研究和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乡村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持续实施市级财政支持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支持相关区政府制定区级财政支持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支持有关区为乡村教师租赁周转房,帮助乡村教师解决住房困难。完善荣誉制度,在各类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中,向乡村教师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五是创新教师教育方式,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化发展。每年定向培养100名本土化乡村教师,鼓励支持师范院校为乡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构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创新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乡村教师自主选择参加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探索拓展乡村教师开放型在线研修方式,全面提升乡村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支持乡村教师选择城区优质资源校参加跟岗脱产培训,全方位体验城区优秀教师的教学实践和研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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