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12-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盾 通讯员 杨瑾 连燕纯)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意见》提出,课后延时服务坚持质量第一、公益普惠原则。课后延时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有关经费由政府保障,学校不得向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经费标准从目前的每生每年350元提升至1000元。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课程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得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学校可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的社团活动与校本课程,开展学生自主作业、教师答疑辅导等学习活动。

    《意见》明确,学校在整合资源时,应按规范程序适当引入社会机构为学生提供课程服务。学校遴选社会机构或外聘教师,要把好入口关、监管关、考核关,实行社会机构招标或校外教师聘任公示及报备制度。鼓励学校教师在按质按量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校内教职工按照每人每次(2个课时)不低于150元、不高于300元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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