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促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
本报讯(记者 刘玉)1月6日,辽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就做好2021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合下发通知,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辽宁特别要求各高校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落实社会保险、户口档案等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薪酬标准。还要对院系及科研团队招录科研助理给予经费、政策等支持。特别强调各高校要将实习作为促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完善就业实习管理制度,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发更多就业实习岗位,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积极做好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推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
辽宁明确,各高校要建立就业统计工作责任制,健全毕业生参与的就业状况统计核查机制。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统计工作“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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