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欺凌防治纳入教育履职评价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03-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玉)辽宁省教育厅日前决定,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辽宁省本轮专项治理行动实行“清单式管理、分阶段推进、精准化问责”。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依据“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政策清单”和“2021年辽宁省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任务清单”,挂图作战、对标对表、对账销号。未能如期保质完成任务的将被严肃问责。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市人民政府教育履职评价。

    全省中小学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照相关文件,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摸底,找准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重点、细化整改措施。各中小学要对学生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梳理,班主任要与家长沟通交流、与学生谈心谈话,全面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动态和同学关系,对潜在的欺凌隐患苗头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风险可控。排查中一旦发现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必须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及时疏导化解,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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