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选人天平 破除地域歧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10-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巢乃鹏 深圳大学传播学院院长、教授

    新闻回放

    近日,一则家政招聘截图在网络流传。这则招聘由北京某家政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发布在朋友圈,招聘要求是35岁到58岁的女助理,工作内容是陪同50岁女士逛街、理疗、旅游、做家务。但东北、河南籍贯无缘。这则招聘将河南人和东北人排除在外,引发了网友争议,网友指出这样的招聘已经属于就业地域歧视。

    主持人语

    新闻评论要能激发和引导人们去关注和思考社会问题,好的评论文章读来让人回味无穷又发人深省。呈现在读者眼前的这几篇关于“地域歧视”的新闻评论,是深圳大学传播学院几名同学所作,这几篇评论分别从不同角度切入,有探讨地域歧视的危害,也有对解决地域歧视问题的思考,值得关注。

    地域歧视打破了招聘公平,是个人发展的绊脚石。一行有一行的门路,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工作都有内容上的差异,因此在选人用人上都有不同的要求。但合理的选人要求应考虑的是个人技术和能力是否和岗位相匹配,籍贯显然不属于这个范围。一样米养百样人,因个别人的错误而没收这个地区所有人的“入场券”,既有悖于招聘中最基本的公平原则,又不利于招聘单位选贤任能。而从微观角度来看,地域歧视会让部分从业者“走投无路”,阻碍个人发展和生活。

    地域歧视阻碍了社会和谐。地域歧视的本质是地区经济发展和文化传统的差异造成的认同矛盾。一些地区因地理位置、产业结构等因素相对于沿海地区经济较落后,因此易成为地域歧视的对象。但随着东南沿海和中西部发展差距日益缩短,互联网使地区间文化交流更为深入,不同地区的认同矛盾理应消解。

    想要根除地域歧视,需要法律保障、企业自律和个人理性齐发力。在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已有的反就业歧视条例基础上,更多规范企业招聘的法规应被完善,让隐性的就业地域歧视无处遁形。作为招聘主体的企业更应成为杜绝地域歧视的践行者,以良心自律,以道德自省。而个人,应保持理性和判断力,不做地域歧视的加害者,而是歧视性招聘的监督人。唯有这样,地域歧视才能被斩草除根,招聘选人的天平才能重新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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