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广告发布 净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环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1-11-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针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领域存在的虚假、夸大广告宣传问题,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对净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环境、规范办学行为、提升社会声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正确认识、理解并落实《通知》要求,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指导下,中国远程教育杂志社《在线学习》杂志特别策划“规范广告发布 净化办学环境”专题,邀请教育行政部门、研究机构等多位业内人士撰文,阐述他们对《通知》内容要求的认识与理解和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的思考,敬请关注。——编者

 加强广告管理 净化招生环境

王世泽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回应社会关切,展示了从上至下依法整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招生广告行为、净化招生环境的决心,作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举办高校,我们倍受鼓舞、倍感振奋、倍增信心。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更新专业知识和提升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建设技能型社会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支撑。该文件出台体现了如下方面工作:一是体现了综合治理机制。《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网信、电信、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多方发力,协同配合,对各环节进行明确责任分工,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和高校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通知》要求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督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促进该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且有长效机制。三是夯实立德树人机制。《通知》的发布起到了正面教育引导作用,对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虚假广告的危害性,推动继续教育建立立德树人工作机制产生深远影响。

    《通知》对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是避免将良心事业办成赚钱产业。不少不法分子冒充高校开展招生,使用煽动性语言,以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来迎合“工学矛盾”,突出学生的求速求过心理,达到招揽生源的目的。这些恶劣行径严重损坏了高校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也影响了高校的和谐、稳定与发展。二是切实维护高校正常的办学行为。在虚假广告误导下,部分急功近利、单纯追求一纸文凭的学生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习过程、文凭获得产生了错误的心理,到课率降低、学生学习不努力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和文凭的含金量。三是严格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制度。文件的出台,将引导行业以正确心态对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宣传行为,将促进高校内涵建设和制度发展,引导广大教师将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在落实《通知》要求方面,一是我校的经验与做法。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处理。针对非法网站假冒我校进行招生宣传的行为,我院在微信公众号对虚假网站信息进行公开通报,同时积极求助温州公安机关帮助。二是相关的意见与建议。一方面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连同属地各地市教育局,协同市场监管、网信、电信、公安部门开展省市两级联合专项行动;另一方面各高校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如仿冒高校开展虚假夸大违规招生宣传的,追责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法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追责相关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

    “培养什么人”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高校应不忘立德树人初心,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不断提升师资教育教学水平,丰富教育教学资源,切实加强教育教学改革,以服务质量和办学声誉赢得学生与家长口碑,显现持久招生的“广告效力”。

    (作者单位系温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杨从意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是否规范,关系着人民群众和高校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学历教育制度的公平性权威性,更关系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社会声誉和影响。近期,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对规范广告发布进行标本兼治的系统部署,这是振兴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内在要求,更是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社会上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虚假、夸大广告宣传问题日益凸显,严重破坏了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发展环境,严重损害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社会声誉和权威性。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已成为新时代振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时代命题。

    《通知》基于新时代新要求,对涉及广告发布行为的多维主体提出明确要求,各地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各高校应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各广告发布主体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这三类主体是振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主力军,需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规范广告发布是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进入新时代,面向全民终身学习的新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必须主动求变,从外延扩张走向内涵式发展道路。而以规范广告发布推动规范管理,进而推动事业发展提质创优,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通知》基于内涵式发展要求,以开展专项行动为抓手,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领域各类广告乱象行为进行全面治理,行动以时间为轴,以治理主体为线,实施路径清晰、举措操作性强,引导各主体高校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之路。

    配套措施保障广告发布管理落地实施。建立健全制度化、体系化的配套措施,是规范广告行为落地实施、提高效能的关键。《通知》从制度保障、协同机制、舆论引导等方面进行整体谋划、系统推进。建立长效机制。《通知》要求建立本地区部门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督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建立协同机制。《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广告治理协同机制。建立引导机制。《通知》要求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自媒体平台等渠道,对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省级招考机构在实施推进中需多维发力。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在实施推进过程中需多维发力:制定发布标准、强化过程监测;加大惩处力度、做好备案管理;强化信息公开、确保个人安全。

    省级招考机构除了在以上方面多维发力外,还需根据实践需要不断创新举措和思路,并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探索出符合江苏省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的方法和举措,为繁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系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处长)   

推进校站同向同行 维护高校办学品牌

马国刚

    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学校对近年来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工作开展了专项清查,进一步完善了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制度建设。校外教学站点是高校学历继续教育面向社会招生和提供教学支持服务的重要服务平台,是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选好依托单位、建好校外站点、管好办学行为,推进校外教学站点与主办高校同向同行,是维护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品牌的根本基础。

    科学规划布局,规范设置校外站点。为进一步完善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推进继续教育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学校制定继续教育“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明确了学历继续教育“立足行业、服务山东”的办学定位,全力推进学历继续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根据学校办学资源,合理确定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层次、招生专业和办学规模,明确提出办好面向石油石化行业的特色本科专业和面向地方新旧动能转换的优势本科专业,科学规划在行业和地方设置校外教学站点的布局和数量。设置校外站点时,坚持选择依托单位办学条件与学校开办专业相匹配的原则:在石油石化行业,与石油企业培训中心和石油院校合作建设校外站点;面向山东地方,优选对口职业院校、优秀培训机构设立校外站点。同时,动态调控校外教学站点招生规模,一方面要控制个别站点发展成为招生“巨无霸”;另一方面要支持规模过小的站点尽快形成一定办学规模,推进校外教学站点均衡发展、持续发展。

    加强业务培训,传承学校文化传统。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资源和优质的学习支持服务是高校办学的基本目标。在互联网环境下,高校开展学历继续教育是通过网络学习平台向学生传递学习资源,在线为学生解疑答惑,管理人员通过管理系统与学生联系,校外教学站点的管理人员为学生面对面提供教学支持服务。在对校外站点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时,不但要培训高校的招生规则、教学规范、服务标准,还要加大对高校文化传统的宣传培养力度,让校外站点的管理人员成为传递支持服务和学校文化的“代言人”。

    强化监督检查,净化育人育才环境。个别高校校外站点在办学中一味追求办学利益,出现了违反学校规定、违背办学宗旨,甚至违规违法的办学行为,影响了高校的办学声誉。针对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过程中的风险点,学校要对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行“事前统管、事中监管、事后严管”制度,不允许校外站点为吸引生源自行设计“虚假”“夸大”宣传材料,确保招生宣传标准统一;在招生过程中,通过网络监控、学生回访等手段,加大对站点招生工作的监管,坚决杜绝站外设点、外包招生等不规范办学行为;对违反学校规定的站点,采取停止招生直至终止合作的严管政策,确保校外站点的办学行为不变形、不走样,推进校外站点与高校同心、同向、同行,维护学校办学品牌。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