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听教师怎么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5-01-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让高薪养教成为国策

  在一些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或流于形式,或多寡失度,学校领导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极易产生矛盾,实行绩效工资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激励教师的目的。因此,国家可以考虑实施高薪养教的政策。据介绍,日本教育预算经费的80%用于支付教师工资,工资津贴一般不与工作业绩挂钩,病假也不扣工资,值得我们借鉴。 (江苏省大丰市刘庄小学 施飞)

  绩效工资的三个不公平

  在一些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有3个明显的不公平。一是工资构成的不公平。用“抽份子”的方式,即在教师工资中抽出一部分由学校考核发放,其实是用教师自己的工资奖励教师。二是扣除与发放的不对等。“抽份子”按职称抽,职称越高抽得越多,但考核分配的时候却不考虑“份子”的基数,这样职称高者无论怎样都拿不回自己的那部分,而职称低者无论怎样都能拿到比自己的“份子”多的工资。三是一线教师自己“筹集”班主任费。学校考核方案规定班主任费在绩效工资中支付,这部分费用只由学校的一线教师“自行”支付,不当班主任的教师每月就必须给班主任支付几十元至上百元的费用。 (甘肃省会宁县党岘中学 李兴旺)

  绩效?讥笑?

  在有些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按教师人均的1.5倍发放的,而且从学校总额中提取。此举的本意是对校长的考验和激励,促使校长公平公正履行职责。但是,这个1.5倍却“坑害”了许多学校。有些学校的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和主任也参照1.5的系数,拿1.0-1.5的系数。其实,教师对领导拿这些绩效工资本身并没有太大争议,只要你干得多、干得好,干得让教师满意。但现实中,教师却对此有颇多抱怨,根本原因在于一些校长和领导的“绩”和“效”不能令人信服。于是在有些学校,“绩效”工资便被戏称为“讥笑”工资。 (安徽省淮南市金岭中学 赵尚贵)

  绩效工资要避免两个极端

  绩效工资的发放往往容易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校长为了维持所谓的“和谐”,在执行时“和稀泥”,搞平均主义;另一种就是在实施绩效考核时,校长等少数领导说了算,缺乏基本的公平性,从而导致学校出现不和谐现象。两种情况最后都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背离了绩效工资的初衷。 (江西省瑞昌市实验小学 王超龙)

  别让绩效工资成应试工资

  绩效工资如何发放,难就难在对教师的考核。一般德、绩、勤、能4个考核方面,只有绩最容易衡量。许多学校的“绩”即考试成绩。一般考试成绩高了,德、勤、能往往就可以忽略不计,这样绩效工资就容易演变成为应试工资,成为应试教育的推手。   (江西省都昌县徐埠中学 王雪晴)

  绩效工资不是“救急工具”

  绩效工资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但其激励作用还应充分发挥。在绩效工资的发放上,学校拥有很大的自主性。有的学校能够做到公平、公开,体现出激励教师的作用,但也有学校随意性较大,缺乏具体的实施方案供教师参考,不仅对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作用微乎其微,而且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热情。如果在区域内能制定相对统一的绩效工资考核标准,这样就可以避免部分学校操作的随意性,也更有助于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江苏省大丰市万盈镇沈灶小学 单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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