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综合改革取得重要突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10-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教育活力。

    201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管办评分离的行动路线图。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充分调动地方和学校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等成为改革的重要基本原则。十年来,我国开展了“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等一系列试点,进一步保障大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自主权、人事工作自主权和经费使用自主权,做到应放尽放、放管结合。

    根据教育部信息,截至2020年,取消部本级行政审批事项1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部取消。放权31所高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推动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和直属高校外事审批权,积极扩大高校科研相关自主权。

    十年来,教育部相继完成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新时代教育法治保障更加有力。持续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问责机制和常态化督导,真正使教育督导“长牙齿”。

    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探索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高等教育深化内涵式发展,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向纵深推进……随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神州大地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五彩缤纷的教育景象。

    聚焦教育改革的方向任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十年来,教育系统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以改革突破瓶颈,以改革促进发展,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实现了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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