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教育局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荣誉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1-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内容提要:近日,国家政府民委网站刊发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公布了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名单,河东区教育局是全市仅有的4个荣誉单位之一,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天津讯:近日,国家政府民委网站刊发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公布了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名单,河东区教育局是全市仅有的4个荣誉单位之一,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一年来,河东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关心少数民族学生健康成长,认真办好天津市第七中学和天津 市第四十五中学内高班。全系统各单位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通过课堂教学、文艺展演、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党旗在我心中、国旗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在津少数民族学生“五个认同”的思想信念和爱党爱国的情怀,积极维护民族团结,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 和谐稳定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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