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检察院受理盗窃案:女大学生黑手伸向闺蜜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1-05-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检察院受理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系某高校毕业女大学生,在校期间即入党。刘某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加入“失业大军”,好逸恶劳的思想使她将手伸向了身边的朋友。 刘某和本案的被害人赵某某系朋友,刘某曾多次在赵某某家留宿。她发现赵某某在2010年12月份购买了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私欲膨胀下想据为己有。刘某决定创造出一个赵某某不在家的机会,然后入室盗窃笔记本电脑。2010年1月16日,刘某给赵某某打电话称晚上要请赵某某吃饭,二人相约在商场见面。二人见面后,刘某将赵某某带到一个朋友的店里聊天,然后借故离开。刘某搭乘出租车后立即赶到赵某某家,并向出租车司机谎称自己出门没带钥匙,让司机把门撞开。正巧赵某某出门忘了关防盗门,仅锁了木门,出租车司机于是把门撞开。刘某让司机离开后,自己走到卧室中将戴尔笔记本电脑盗走,然后打车去了自己经常住的某宾馆,将该笔记本电脑寄存在前台。完事后,刘某若无其事地回到朋友的店中,继续跟赵某某唠嗑。

赵某某回到家中后,发现笔记本电脑被盗,当即报警。办案民警询问在场人员,发现刘某有重大嫌疑。经讯问后,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析案】该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本科毕业,在学期间即加入中国共产党。但对物质的追求使她将黑手伸向了自己的朋友。本案反映了几个问题:其一、大学毕业即失业的现象越来越多,如果没有正确定位自己的求职方向,容易心理失衡;其二、部分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错误定位“盗窃”朋友和亲属的行为是“拿”,青少年需要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避免被物欲冲昏了头;其三、部分青少年道德意识薄弱,没有道德的约束,铤而走险、撕破脸皮“拿”走亲朋好友贵重财物的案件近年来并不少见。

本案的刘某,正是在失业压力、物欲冲击和道德、法律意识双薄弱的情况下,犯下令她一辈子追悔莫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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