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招录取9日开始 高招办详解录取全过程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9-07-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9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展开。今年全国共有1256所次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在津安排招生,招生总计划为60525个(不含艺术、体育类招生计划),招生总体形势是近年来最好的一年,为广大考生提供了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选择机会。

高校直接网招切勿轻信中介

今年高招将严厉打击招生诈骗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严禁高校避开招办违规录取考生;严禁高校通过虚假宣传、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等方式吸引甚至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高校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自行组织生源;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军事院校以各种名义招收所谓“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高招办表示,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全部在网上进行,所有在津招生录取院校均未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录取工作,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各种传言,避免上当受骗。考生可通过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招考资讯网站()、声讯台、报考院校网站等多种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教育招生考试院咨询电话:96796666

录取时间表

7月9日按照提前本科录取院校、提前专科录取院校、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录取院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7月15日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一批余缺院校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一批征询院校志愿。

7月22日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二批征询志愿。

7月24日、25日考生填报本科三批(含A、B两个阶段)院校志愿。

7月下旬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分A、B两个阶段进行录取。

7月30日—8月1日考生填报高职(高专)院校志愿。

8月上旬高职(高专)院校按照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高职(高专)A阶段录取院校和高职(高专)B阶段录取院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7月初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按照划定的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录取顺序六批次九阶段互不交叉

为方便招生院校录取和考生选择院校,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划分为六个批次九个阶段进行,录取的顺序依次为: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含提前专科录取院校)、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二批A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二批B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三批A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三批B阶段录取院校、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高职(高专)A阶段录取院校、高职(高专)B阶段录取院校。

提前本科院校是指军队、武警、公安、师范和香港高校等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院校或专业;提前专科院校是指需要面试和政审的公安专科院校;本科一批院校是指部委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本科院校或专业;本科二批A阶段院校是指坐落在省会城市(包括计划单列城市)和经批准参加本阶段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本科二批B阶段院校是指其他一般本科院校及本市部分独立学院;本科三批A阶段院校是指坐落在省会城市(包括计划单列城市)的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经批准参加本阶段录取的本科三批院校;本科三批B阶段院校是指其他本科三批院校;高职(高专)提前院校是指航海、空乘等有特殊要求的高职院校或专业;高职(高专)院校A阶段院校是指坐落在省会城市(包括计划单列城市)和经批准参加本阶段录取的高职(高专)院校或专业,高职(高专)B阶段院校是指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或专业。

各批次间的录取互不交叉,上一个录取批次结束后,下一个录取批次再开始。每个批次内的录取按照志愿顺序进行,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所有招生院校第一志愿录取全部结束后,再进行本批次第二志愿的录取,依次进行,直至本批次内所有志愿全部录取结束。各个志愿间互不交叉。

录取程序院校录取四大基本步骤

每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所有第一志愿院校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平行志愿院校的录取。招生院校录取时的基本步骤为:

第一步,市高招办通过专用录取网络向招生院校提供本市第一志愿考生的报考情况;

第二步,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报考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及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种类;

第三步,市高招办将符合招生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

第四步,按照招生院校的具体情况分为:

(1)招生院校完成招生计划。招生院校对调档考生的电子档案进行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同时,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市高招办,录取工作结束。

(2)招生院校尚未完成招生计划,且报考此类院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尚有符合条件考生档案的。招生院校对调档考生的电子档案进行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同时,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市高招办。市高招办按招生院校剩余的计划数为院校补充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再由招生院校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直至招生院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3)招生院校尚未完成招生计划,且报考此类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已无符合条件考生档案的。招生院校对调档考生的电子档案进行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同时,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市高招办。然后,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仍未完成计划的,则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直至招生院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4)招生院校尚未完成招生计划,且报考此类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已无符合条件考生档案,按照规定招生院校可以实施降分录取的院校。招生院校对调档考生的电子档案进行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同时,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市高招办。经招生院校同意,市高招办按招生院校剩余的计划数和规定的降分范围,为招生院校补充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再由招生院校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直至招生院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关键词 平行志愿如何进行投档和录取

今年本市在各批次(提前本科录取批次和提前专科录取批次除外)第二志愿和征询志愿中均设置了4个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录取批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的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原则进行投档和检录。

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对同一科类、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Ⅰ、Ⅱ、Ⅲ、Ⅳ院校志愿,如考生符合Ⅰ志愿院校的投档要求,则会投档到Ⅰ志愿院校;如不符合Ⅰ志愿院校的投档要求,随即检索是否符合Ⅱ志愿,如考生符合Ⅱ志愿院校的投档要求,则会投档到Ⅱ志愿院校;如不符合Ⅱ志愿院校的投档要求,随即检索是否符合Ⅲ志愿……依此类推,由计算机对每位考生进行一次检索。经检索,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一次性投出。同时,为确保录取公平,平行志愿投档时,由计算机对每位考生进行一次检索,即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

例如,考生甲(585分)、乙(584分)、丙(583分)同时在平行志愿中填报了A校,该校只有一个计划,则考生甲被投档到该院校,考生乙被投档到他所填报的其他平行志愿院校,考生丙因不符合所填报平行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而未被投出。如果招生院校因考生甲身体素质、所报专业等不符合院校录取条件需要退档时,则考生甲将不再投向他所填报的其他志愿院校,考生丙也不能被递补到该院校,否则对考生乙不公平(甲、乙两名考生同时被投档,乙考生由于成绩原因未能进入其最向往的A校而被其他招生院校录取)。考生甲和考生丙只能参加下一个批次的录取或征询志愿录取。

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分为三种方式

各招生院校专业录取规则通常有分数优先、专业级差和专业清三种方式。

(1)分数优先:招生院校根据调档考生的分数高低进行专业安排,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保护相对高分考生,最大限度地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此模式下,相对高分考生被退档的可能性较小。

(2)专业级差:招生院校在安排考生录取专业时,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一个或几个分数值,来确定选报不同专业志愿考生的录取专业,这种分数值就是所谓的“专业级差”。即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时,将其高考成绩减去某个分数值后,再与报考第二专业志愿的其他考生成绩进行排序比较,确定其是否可以被该专业录取,其他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专业志愿越靠后,考生要减去的分数值就越大。

(3)专业清:招生院校在安排考生专业时,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靠前的优先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的专业级差设为无穷大。这种模式的特点是:重视考生的专业性向,反映考生的专业志愿。相对高分考生如果一味追求“热门”专业,其被退档的可能性较大。(胡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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