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于4月12日进行---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8-04-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记者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8年本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将于4月12日、13日在天津体育学院进行。专业考试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具体的时间安排为:

4月12日:武清区、静海县、和平区、河西区、河北区、河东区、南开区、红桥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大港区海滨教育中心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4月13日:蓟县、宝坻区、宁河县、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天津铁厂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分为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部分。身体素质考试包括100米、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等项目,身体素质考试成绩占体育专业考试总成绩的70%。专项技术考试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跆拳道、游泳、健美操、网球等项目。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和特长任选其中一项参加考试,专项技术成绩占体育专业考试总成绩的30%。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今年本市体育类专业考试将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标准、严密程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一是每个项目的考试现场均设纪检监察员,对考试全程进行监督管理。二是考生个人的考试成绩,由考官或引导员现场告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三是全部考试结束后,组织专人对考试结果分项目进行排序、汇总、登录工作,确保考试成绩准确无误。

市高招办提醒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注意:

1、考生要珍惜考试机会,严格按照专业考试安排,于考试当日上午7点30分持考生证、身份证在天津体育学院田径馆报到检录。请考生准备好考试用服装和运动鞋,提前了解到达考点的乘车路线,不要迟到。

2、考生经检录并完成相应手续后可准备进行测试。考生应详细了解测试的相关要求,避免因犯规或违例而影响成绩。测试前,考生要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

3、每日下午进行的各专项考试开始的时间不同,请考生在素质测试结束后,注意引导员宣布的专项考试时间,并留意公示栏的通知。

4、4月25日后,考生可持考生证到报名单位或登录招考资讯网()查询专业考试结果。

5、参加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6、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普通高校非体育类专业。体育类文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校的文史类专业;体育类理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校的理工类专业。填报的时间和办法与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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