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须4年无安全事故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7-01-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内容提要: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

《办法》指出,示范中心是高等学校组织高水平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基地,是教育部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建设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平台。教育部是示范中心宏观管理部门,高等学校是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区域省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发展政策和规划,做好立项建设、评估和检查工作等。(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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