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热衷灵活就业吗?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3-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新闻回顾 近日,“90后为何越来越愿意接受灵活就业”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今年年初,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有2亿人左右。根据多所高校发布的2021年就业报告,“灵活就业”已成为就业报告中非常有存在感的一项数据,例如,清华大学毕业生中灵活就业比例为13.6%,上海交通大学灵活就业人数比例为4.6%,南京大学灵活就业人数比例为3.36%。

别让灵活就业变“灵活待业”

□夏熊飞

对于大学毕业生选择灵活就业,无需过度忧虑,但有种倾向需要警惕,即把灵活就业当成“躺平”的借口,最后灵活就业变成了“灵活待业”。

一部分大学毕业生走出校园后不愿接受职场的挑战或在求职市场遇挫后,选择在家中“宅着”或“啃老”。这样的情形在此前往往会遭到来自家人、社会的压力,可灵活就业概念的出现,让这部分毕业生找到了遮羞布,挡住了亲朋好友催促他们就业的压力,也成了他们心安理得宅家“啃老”的安慰剂。久而久之,灵活就业就只剩下“灵活”而全无“就业”了。

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变“灵活待业”,甚至是长期待业,危害不可小觑。一方面,长期与职场、社会的脱节,会让他们更加惧怕与外界的接触,增加此后求职、融入职场、融入社会的难度;另一方面,也会消磨他们的意志与奋斗信念,甚至可能因为焦虑、虚无感而产生心理方面的疾病。

因而,在为选择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尽可能创造更加有保障的稳定环境之外,也要重点关注有可能把灵活就业变成“灵活待业”的少数群体,在这方面,家庭、学校、社会都不可缺位。家长要关注孩子在灵活就业期间的表现,如果孩子长时间安于现状,就需及时介入引导。学校与社会要为毕业生顺利就业不断打造更好的环境,让其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对部分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则要进行持续的跟踪和沟通,并在他们遇到困难和瓶颈时及时提供必要的就业辅导与帮助,避免毕业生长时间在“灵活待业”的困局里打转。

作为灵活就业主体的大学毕业生,要充分展现年轻人的朝气活力,更好地规划自我,活出别样的精彩。

大学生不能被“灵活就业”了

□李 平

在移动、互联、智能技术的推动下,“工作”慢慢被重新定义。而对于当下的不少年轻人而言,他们更追求工作的自由度、灵活性,更看重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加上经济形势影响下就业竞争加剧等因素,灵活就业成了新趋势。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数据统计,2020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占比16.9%,2021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占比16.25%。从这些数据中,也能窥见年轻人就业观念的转变。

值得警惕的是,不少高校热衷于追求纸面上的高就业率,上述统计数据是否“注水”,还需打一个问号。从现实来看,大学生被“灵活就业”的情况不在少数。在豆瓣的“上班这件事小组”中,就有不止一名大学生发帖表示,签下灵活就业协议是迫于各方压力的无奈之举。

按照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时间节点是8月31日,每年截止日期之前,为了数据好看,加上灵活就业省力、易操作等特点,难免有高校偏向于要求学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就业”。严峻的就业形势下,何不让大学生的选择更加从容?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建议“推迟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时间节点,给学生选择就业去向留下充足的时间”。

灵活就业不是一个“筐”,任何没有就业的学生都能往里装。同时也要看到,已灵活就业的,除了部分学生是乘着时代浪潮做出的慎重选择外,不少学生是因考研、考公未上岸而做出的权宜之计,还有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因求职不顺,为维持生计不得已走上这条试错成本更高的路。对于后两类学生,高校更应做好指导及服务,助他们早日找到理想的工作,结束过渡的状态,走上生活正轨。

灵活就业 有保障方能有前景

□何勇海

灵活就业者的确越来越多。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这无疑是2亿灵活就业者的福音。

灵活就业者从事的往往是新业态,意味着有更多新机会,也意味着挑战更大。有研究者用“三无”与“三难”来形容灵活就业者:“三无”就是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没有社会保障;“三难”就是很难与平台企业或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很难与它们平等对抗,很难去争取合法权利。这种就业状态,让不少灵活就业者感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有不少后顾之忧。规范灵活就业迫在眉睫。

首先,要规范管理。将游离在现行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外的灵活就业者纳入服务管理,促进他们平等享受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比如,建立灵活就业者就业信息采集制度,将灵活就业者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畴,将他们纳入住房租赁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以及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等保障范围,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

其次,完善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修改完善劳动法等,将灵活就业者的劳动权益保障作为特定职业类型,纳入法律保护范围,赋予新业态劳动者在平等就业、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方面,与传统就业者一样的基本劳动权利。

最后,提升灵活就业者的技能技术。倡导、支持新业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补贴;全面畅通灵活就业者的职称评审通道,等等。

上述三方面政策保障,能为灵活就业者撑起“保护伞”、系上“安全带”,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归属感,能激励更多年轻人在灵活就业领域开疆辟土。这也是促进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促进灵活就业长期健康发展、稳定就业大局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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