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出台办法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9-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章 媚)日前,丽水市莲都区印发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以进一步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等。

办法提出,今年全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到100%;等级幼儿园比例超过98%,其中二级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7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0%。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到2022年,全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100%,其中二级以上幼儿园覆盖率超过7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5%。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3年,力争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到2035年,全面建成更加公平、更加普惠、更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办法还提出,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目标、《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对乡镇(街道)履行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区委、区政府督查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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