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列几种现象解释正确的是()A.锤头与锤柄套得越紧越不容易脱落,是应用压力越大摩擦力越大的道理B.为使全体同学都能看清黑板上的字,黑板油漆得越光亮越好C.拉小提琴时在琴-物理

题文

对下列几种现象解释正确的是(  )
A.锤头与锤柄套得越紧越不容易脱落,是应用压力越大摩擦力越大的道理
B.为使全体同学都能看清黑板上的字,黑板油漆得越光亮越好
C.拉小提琴时在琴弓的马尾上抹松香,是为了减小它与琴弦的摩擦
D.汽车若能在冰面上行驶,一定比在公路上快得多,因为冰面比公路面要光滑得多
题型:单选题  难度:中档

答案

A

据专家权威分析,试题“对下列几种现象解释正确的是()A.锤头与锤柄套得越紧越不容易脱落..”主要考查你对  漫反射,镜面反射,惯性现象,增大或减小摩擦的方法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漫反射,镜面反射惯性现象增大或减小摩擦的方法

考点名称:漫反射,镜面反射

  • 镜面反射(如图甲):
        定义:平行光经界面反射后沿某一方向平行射出,只能在某一方向接收到反射光线(反射面是光滑平面)。当物体发生镜面反射时,我们只会在某一个方向上感到刺眼,而在其他位置时看这个物体却很暗。如黑板反光,平面镜成像。

    漫反射(如图乙):
        定义:平行光经界面反射后向各个不同的方向反射出去,即在各个不同的方向都能接收到反射光线(反射面是粗糙平面或曲面)。我们之所以能从不同的位置看到本身不发光的物体,是由于物体发生漫反射,无论在哪个位置都有物体反射的光进入我们的眼睛。这样我们就能从不同的方位看到它。例如:黑板用毛玻璃、电影幕布用粗布等

  • 漫反射原理及特点:
    1. 原理:漫反射光是指从光源发出的光进入样品内部,经过多次反射、折射、散射及吸收后返回样品表面的光.漫反射光是分析与样品内部分子发生作用以后的光,携带有丰富的样品结构和组织信息.与漫透射光相比,虽然透射光中也负载有样品的结构和组织信息,但是透射光的强度受漫反射积分球漫反射积分球样品的厚度及透射过程光路的不规则性影响,因此,漫反射测量在提取样品组成和结构信息方面更为直接可靠.

    2. 基本特点:漫反射的每条光线均遵循反射定律。平行光束经漫反射后不再是平行光束。由漫反射形成的物体亮度,一般视光源强度和反射面性质而定。

  • 镜面反射和漫反射的异同
    镜面反射 漫反射
    不同点 平行光入射时反射光线 仍是平行的 杂乱无章,向各个方向都有
    产生的结果 人在反射光线的范围内,看到物体很亮,不在反射光线的范围内,看到物体很暗 使人能从各个不同的方向看到物体
    相同点 都遵循光的反射定律

考点名称:惯性现象

  • 定义:
    我们把物体保持运动状态不变的特性叫做惯性,惯性是物体的固有属性.

  • 辨析与区别:
    惯性”与“第一定律”的区别
    “惯性”与“惯性定律”不是同一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它们的区别:惯性是一切物体固有的属性,是不依外界(作用力)条件而改变,它始终伴随物体而存在。牛顿第一定律则是研究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时如何运动的问题,是一条运动定律,它指出了“物体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的原因。而惯性是“物体具有保持原来的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的特性;两者完全不同。为何牛顿第一定律又叫惯性定律,是因为定律中所描述的现象是物体的惯性的一个方面的表现,当物体受到外力作用(合外力不为零)时,物体不可能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但物体力图保持原有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惯性)仍旧表现出来。

    “惯性”与“力”的区别
    “惯性”与“力”不是同一概念,“子弹离开枪口后还会继续向前运动”,“水平道路上运动着的汽车关闭发动机后还要向前运动”这些都是惯性。惯性与力的区别:①物理意义不同;惯性是指物体具有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性质;而力是指物体对物体的作用。惯性是物体本身的属性,始终具有这种性质,它与外界条件无关;力则只有物体与物体发生相互作用时才有,离开了物体就无所谓力。②构成的要素不同:惯性只有大小,没有方向和作用点,而大小也没有具体数值,无单位;力是由大小,方向和作用点三要素构成,它的大小有具体的数值,单位是牛。③惯性是保持物体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力作用则是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④惯性的大小只与物体的质量有关,而力的大小跟许多因素有关(视力的种类而定)。

    “物体惯性”与“外力作用”的辨证关系
    物体的惯性和外力作用这一对矛盾的对立统一,形成了宏观物体的形形色色的各种复杂的运动。如果没有外力,物体也就没有复杂多样的运动形式;如果没有惯性,物体的运动状态改变不需要力的作用。只有当我们理解了惯性与外力作用的辨证关系,就不难解释惯性现象。例如“锤子松了,把锤把的一端在物体上撞几下,锤头就能紧套在锤柄上”这是因为锤与柄原来都向下运动,柄撞在物体上受到阻力作用,改变了它的运动状态,就停止了运动,锤头没受阻力仍保持原来运动状态,继续向下运动,这样锤头就紧套在锤柄上了。

    “惯性”与“速度”的区别
    惯性大小与物体运动的快慢无关。“汽车行驶越快,其惯性越大”是不正确的。运动快的汽车难刹车是因为运动速度越快,物体的运动状态越难改变。可见惯性大小与运动状态并无关系。惯性大小只与物体质量有关。

    惯性维护平衡与作用造成变化的辩证关系
         时效波先生在二十世纪末期论述“生命的产生”时,提出了惯性维护平衡与作用造成变化的辩证关系:“物质是运动的,运动的物质有保持其原有平衡状态(干扰前状态)的属性,即惯性。这里提到的惯性是广义质能意义上的概念,不仅指宏观物体,构成宏观物体、维系着微观结构形态运动着的分子、原子、电子同样具有惯性。物质是运动的,运动的物质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物质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发生物质和能量的运动转化,原有的平衡状态(宏观的运动状态、微观的结构形态)就会被改变或打破,形成具有新的运动状态和结构形态的物质。运动的物质有保持原有平衡状态的属性,而运动物质间的相互作用又时刻破坏着平衡,惯性维护平衡与作用造成变化成了物质最基本属性的矛盾统一体。无机物在物质间的相互作用中,只能被动地接受宏观的、微观的冲击和破坏,改变其原有的运动状态和结构形态。如被海水冲刷和风吹日晒的礁石会移动位置和逐渐破碎。原始生命则能为维护自身的平衡状态作出反应,主动地吸收利用物质能量(新陈代谢)来维护有机体的结构形态不受破坏,以维持其原有性能,获得生存。事实上,由碳水化合物构成的蛋白质分子就已经能有选择地从外界吸收营养物并排出分解物,不断与环境中的某些物质进行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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