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列的书名号或者引号之间是否用顿号?

标点符号
首页 > 教师 > 教师分享/2014-11-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佚名  
  并列连用的书名号或者引号之间,可以短暂停顿,也可以不停。不停,当然可不用顿号。对此,基本上没有分歧。麻烦出在短暂停顿中,用顿号?不用顿号?双方各执一词。
  从讨论中看,肯定方与否定方都有一定道理。根据目前颁布的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在此处用顿号表示短停是绝对可以的,但在实际运用中为了方便和美观,存在着大量用例在此不用顿号表示短停,而且这种用法已经为不少权威教材和文件认可,有了非常广泛的影响力。
  并列的书名号或引号等标号标明了句中词语的性质或作用,使这些词语自然地在线性的语流中区分为不同的意义片段。意义片段是语气停顿的重要依据,交际中的合理停顿必然出现在语流中的意义片段之间。因此人们很容易将由并列的书名号或引号等标明的意义片段的界线和停顿联系在一起,认为在这些地方是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停顿的。停顿,固然表意清楚;不停,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没人会在这些表示并列的、已由书名号或引号标明性质的意义片段上产生理解障碍。当然,不排除在此有必须要停的情况,否则会有歧义,但那只是极少数,完全可以个别处理。
  因此,我们认为,从表达上看,只要不会产生歧义,并列的书名引或引号之间是否用顿号是两可的;而在阅读中,此处加顿号的应一律理解为有停顿,不加顿号的应一律理解为不停顿。我们不赞成在理论上认为书名号和引号有表示停顿的作用,因为那样可能会混淆标号和点号的区别,产生逻辑上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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