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印发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给教师创造一个安心、静心、舒心从教的良好环境,新疆印发了包含22条减负事项的《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清单》从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规范安排各项中心工作、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文件会议报表、借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五方面做出规范。
在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面,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另外,不得动辄要求学校或教师签订“责任状”,变相向学校和教师推卸责任。
在社会事务进校园方面,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学校和教师不参与任何单位部门或社会组织举办的涉及学校集体和师生个人的各类网上评选活动,也不得要求师生参加各类网络投票活动;同时,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知识竞赛,不得要求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线上线下答题活动、各类征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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