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考衔接 破旧立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9-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贵州省从江县第二民族高级中学的高三学生开展趣味减压活动,释放身心压力。
视觉中国 供图

    高考改革具有引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科学选拔人才的功能,在基础教育改革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2014年启动的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以下简称“新高考”),具有鲜明的综合性和关联性特征,强调新课标、新高考、新教材、新教学“四新”联动,协同推进。在此过程中,有两个问题特别值得深入思考。

正确看待“教”与“考”的关系,加强教考衔接

    长期以来,高中课程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及《考试说明》并存。相对课程标准而言,《考试大纲》对知识点的要求更为具体化,加上高考的高利害性,一些学校和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奉《考试大纲》为圭臬,“以考定教”,即教学时对照《考试大纲》,考什么就教什么,不考的知识点就不教,教育目标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异化为片面追求考试分数,教师为考试而教,学生为考试而学。这种做法是典型的应试教育,遭到了众多专家和社会舆论的批评。

    2014年3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明确提出:“各级考试命题机构要严格以国家课程标准和国家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组织中、高考命题,评估命题质量,保证考试的导向性、科学性和规范性。”2017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明确规定:“校内评价或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均应以本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国家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新修订的普通高中各科的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了本学科的学业质量标准,阐明了学业质量标准与考试评价的关系,并提出了学业水平考试高考命题建议。与之相对应,2020年开始,教育教育考试院(原教育考试中心)不再制定《考试大纲》。“以考定教”遭遇釜底抽薪,失去操作上的依据。

    然而,有关高中教学与高考之间关系的争论并未停止。一些人认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政策环境下,应该反过来“以教定考”。这种说法对不对?我们不妨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明确指出:“全面发挥课程标准的统领作用,协同推进教材编写、教学实施、评价方式、考试命题等各环节的改革,使其有效配合,相互促进。”《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部分提出:“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这就说明,课程标准是教学和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是两者共同的源头和上位的遵循。课程标准中不仅有教材编写建议和教学提示,也有考试命题建议。教学和考试命题都必须服从于课程标准,也就是“以标定教”“以标定考”。教学和考试命题二者间不存在谁服从谁的问题。

    如果从内容的视角,将“教”理解为“教什么”,“以教定考”不仅不符合逻辑,在操作上也存在一定困难。因为课标对“课程内容”“学习要求”的阐述,相对而言是比较宏观和抽象的(比如高中语文的18个学习任务群),而教材和课堂教学的具体内容是对课标的细化落实,由课标生发而来,各学校和不同教师对课标的理解和落实存在差异,在教学实践中拓展延伸的范围与深浅亦不尽相同,甚至不同学校使用的教材版本也可能不一样,要在细化的知识内容上形成“教什么考什么”的对应关系,很难确定一个科学的参照标准。如果一定要讲“以教定考”,那么这个“教”只能理解为“应教”(课标规定的内容)而非“实教”(学校教学实际),其实质还是依标教学、依标考试

    其次,考试评价对教与学天然具有“指挥棒”作用,高考这样大规模的高利害性考试更是如此。正因如此,《中国高考评价体系》将“引导教学”与“立德树人”“服务选才”一起列为高考的核心功能。如果从方式的视角,将“教”理解为“怎么教”,则应以高考命题改革促进教学方式改革,以新的素养考查方式引领新的学习方式,促进高中育人方式转变,而不是反过来,否则,扭转传统应试教育思维模式、让课程教学实现从知识为中心到素养为中心的转变就无从谈起。课程标准不仅是知识内容标准,也是教学活动标准和学业质量标准,在“怎么教”的问题上,教学以课标为遵循,但是学校在落实课标、推进教学改革过程中往往缺乏动力和紧迫感,而考试则为其提供了倒逼的动力机制和牵引。由此,笔者想到近年来广泛流行的“逆向设计”教学理念。逆向设计教学的核心是“以终为始”“评价先行”,就是从教学应达到的目标出发,进行表现性任务的评价设计,再据此开展教学,把评价任务嵌入后续的学习

    过程。考试对教学的引导作用,与“逆向设计”的教学理念可谓异曲同工。

    由此可见,用“以教定考”来表述教与考的关系并不妥当,在具体阐释或教学实践中亦容易产生误解。

    教学与考试二者是同向同行且相互影响的,加强“教考衔接”是处理二者关系的一个基本原则:考试要反映教学实践的变化发展,与教学改革的节奏与进程相协调,适度体现引领性,以考改促教改;教学要接受考试的检验,主动适应基于核心素养的考查方式的变化,摒弃过去填鸭式、满堂灌的课堂,注重培养学生的高阶思维能力和知识迁移应用能力。二者有着共同的依据和指导思想,那就是课程标准及相关文件;二者也有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而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正确看待“新”与“难”的关系,有效破解“恐新症”

    新高考之新,不仅体现在考试招生制度体系设计上,也体现在高考命题上。对考生而言,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题型变化大。进入新高考的省份,许多考生和教师认为高考试题难度加大了。最近几年,每年高考都有一些题目让考生和教师耳目一新,成为大家议论的焦点。

    其实在实施新高考改革之前,每年的高考试题在难度上也有波动,但是那种难度的加大,更多是在相对固化的题型和认知模式下的,用通俗一点儿的话讲,就是出题时“坑再挖深一点儿”“弯再多绕几道”,只要多花点儿时间,总还是能做出来的。而新高考改革后题目的“难”,则更多含有“新”的成分。湖北省黄石市教科院数学教研员余锦银认为,很多学生在高考上存在“怕新不怕难”的现象。其实,“新”与“难”二者是有关联的,“新”也会带来“难”。“怕新不怕难”这句话要表达的准确意思是,学生不怕传统意义上的难题,更怕因为“新”、因为超出熟悉的答题套路和认知模式而带来的“难”。正如余锦银所说:“长期以来,高考复习常采用‘题型+套路+大量重复练习’的模式,学生的思维僵化了。进入新高考,很多学生突然发现‘刷题没用了’。”

    这实际上是教与考的关系在备考环节的具体反映。高考命题内容和考查方式的创新必然带来短期的不适应,一些考生及教师由此心生恐慌,其实大可不必。

    为什么这样说呢?

    其一,高考命题的创新是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的。

    早在2014年9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提出:“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亦提出:“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由此可见,高考命题的创新体现的是国家意志而不是某个部门的想法。高考命题改革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一趋势只会加强、深化而不会中止,因此,考生和教师应认清这一点,从思想上建立起对高考改革的认同感,而不应抵触新高考

    同时,考生和教师还应该认识到,高考执行国家政策、体现国家意志的性质决定了,高考命题的创新不是漫无边际、想怎么创新就怎么创新的;也不是如一些人所想,标新立异,为了“把考生考倒”以显示命题人水平高。换句话说,高考命题的改革创新,是有明确目标和方向的,是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的,这在高中课程标准和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中均有相关表述,更集中体现在《中国高考评价体系》所凝练的“一核四层四翼”中。

    其二,以“渔”得“鱼”,可有效破解“恐新症”。

    随着新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新的命题理念和考查方式也有了若干年的“示范”,为何还是有很多学生不适应、“怕新不怕难”?笔者相信,广大教师和学生为适应新高考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是采取的方法和策略不同,效果可能大相径庭。

    对于高考命题“新”,有些学校和教师采用老办法应对——总结题型套路、采用题海战术,把所有见过的题都做绝、做尽,新题不就变成旧题了嘛?不得不承认,在过去知识立意、试题形式固化的高考模式下,这样的题海战术是行之有效的,作为上世纪90年代的高考生,笔者本人深有体会。但是时代变了,在新高考强调考查思维过程和独立思考能力,强调考查综合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背景下,这种授之以“鱼”的方法的局限性日益显现,机械刷题的“收益”越来越低。新高考命题向情境化、综合化、开放性的方向发展,极大地拓展了考查方式和题型变化的空间,要想把题做绝、做尽越来越不可能了。破旧才能立新,这种抱残守缺的“以不变应万变”,只会与高考改革方向背道而驰,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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