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禁恶意抢挖县中优秀师资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9-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在《“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中明确提出,稳定县域高中生源,稳定县域高中优秀师资,严禁恶意抢挖县中优秀校长和教师,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促进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推进县域高中振兴发展。

    山东提出,稳定县域高中生源,建立招生录取库比对机制、严格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严禁违规办理学生借读、严格转学审批,全力稳定县中生源。同时,增加农村学生升学机会,扩大“地方专项计划”覆盖范围。

    山东强调,稳定县域高中优秀师资,加强县中教师补充和调配力度,每年7月根据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学生选课实际和学科教师结构变化等,优化学科教师资源配置。严格规范抽调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已派出的要进行整改。严禁恶意抢挖县中优秀校长和教师,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探索建立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山东省特级教师区域内服务期制度,对违背服务期管理要求、违规从县中流向发达地区、城区学校的,取消资质及相应待遇。山东还将组织县中教师全员培训,构建优质高中与薄弱县中协同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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