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5-09-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市教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特别是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课堂教学内容,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根据相关要求,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学校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食堂、体育场馆、会堂等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依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同时,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课堂教学内容,确定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进行授课,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幼儿园应当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中小学校要保证一定课时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针对各学龄阶段特点,确定不同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学校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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