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鼓励学生在校创办微型企业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4-10-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昨天市教委出台《关于做好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015年本市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为15.6万人,其中研究生1.9万人,本科生7.9万人,专科生5.8万人,总体预计比2014年增加1.5万人,增幅10.8%,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为此市教委要求各高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就业服务接续,鼓励学生在校创办微型企业,并让更多高校毕业生了解并投身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

各高校要将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畴统筹考虑,建立和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聘任、培养、使用、考核和激励制度。要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就业服务接续,并继续为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等服务。市教委与其他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在签约、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档案转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各高校要依托校内现有资源,或与社会上成熟的创业孵化器合作,建设校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学生创业提供场地、资金、指导、项目、实训、孵化等多方面的支持,鼓励学生在校创办微型企业。市教委将启动和建设“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示范项目”,对优秀的校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市教委和各高校要积极搭建天津市高校与京津冀企业的交流平台,让高校的科研优势服务于企业,让更多高校毕业生了解并投身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为京津冀都市圈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此外,各高校还要积极推进“校地合作、校产合作、校企合作”,与政府、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区、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着力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输送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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