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关单位计划选调463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2-12-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记者昨日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按照有关规定,今年本市继续开展从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选调463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对象是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3年天津市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012年天津市 三支一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201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志愿者(天津市选派)。

选调条件应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担任主要职务)和三好学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20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坐落在本市高校和外地高校中的非津生源报考的,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本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考生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各选调单位具体选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报考指南》。《报考指南》从2012年12月18日开始,通过天津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4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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